稿件搜索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丁磊先生、陶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丁磊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2003年8月,就职于合肥科林数控有限责任公司,任单片机软件工程师;2003年9月至2012年5月,就职于安徽继远电网技术有限公司,任研发部主管;2013年3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封装研发工程师、SMT工程主管、照明研发经理、封装研发经理助理;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任封装研发经理;2019年1月经股东大会选举担任芯瑞达监事。丁磊目前主要负责显示光源和照明光源的封装设计、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主导或参与公司多个产品的研发项目。2017年10月,丁磊被选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一届理事会理事。截至目前,丁磊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的专利60余项。

  截至本公告日,丁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9%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丁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丁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陶李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2年7月,就职于深圳泰科晶显有限公司研发部;2012年8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芯瑞达有限,任研发工程师;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任研发电路回路组组长;2019年3月经股东大会选举担任芯瑞达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陶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6%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陶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陶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2-049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彭友先生、唐先胜先生、王光照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张红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黄荷暑女士、刘志迎先生、吕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黄荷暑女士、刘志迎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黄荷暑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吕国强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

  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表决当选,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冯奇斌女士、宋良荣先生、章军先生均在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奇斌女士、宋良荣先生、章军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董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彭友先生: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8年4月就职于合肥海尔信息产品有限公司,从事研发工作;2008年5月创立芯瑞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011年3月创立迅瑞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12年5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任董事长、总经理。

  彭友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从事新型显示光电领域已有十多年的丰富经历,自设立芯瑞达以来,彭友先后获得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92项,外观专利16项,在新型显示光电系统和健康智能光源系统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方面,得到市场和客户的广泛认可,是新型显示行业的领军人才。彭友目前主要从事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确定未来产品和技术开发的方向,进行前瞻性的研发,引领行业技术发展革新。

  截至本公告日,彭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700,000 股,持有公司股东安徽鑫辉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的出资份额,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彭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唐先胜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91年10月至2004年11月,就职于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东关水泥厂,先后担任任财务部会计、科长;2004年12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7年8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安徽力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历任审计总监、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唐先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2%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唐先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唐先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王光照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5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广州一马机动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任销售总监;2011年3月至2012年5月,就职于迅瑞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12年5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人事总监、总经办主任;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任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光照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7%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光照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王光照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李泉涌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9年5月,就职于合肥海尔信息产品有限公司;2009年5月至2011年2月,就职于芯瑞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迅瑞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任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泉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4%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泉涌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李泉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吴疆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10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合肥海尔信息产品有限公司,历任工艺工程师、研发工程师、研究所长、开发部长;2014年6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2017年8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先后任研发中心总监、销售总监;2018年6月经股东大会选举担任芯瑞达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吴疆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张红贵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工程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合肥海尔信息产品有限公司;2009年6月至2011年2月,就职于芯瑞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011年3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迅瑞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背光研发总监;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任董事兼背光研发总监。

  张红贵多年从事新型显示产品及其光电系统的研发工作,目前主要负责公司平板显示产品的研发及市场推广。张红贵主导研发的大功率背光模组光电系统,在显示行业内率先推广并实现产业化,大幅度降低了背光模组及终端产品的重量和厚度,引领背光模组超轻薄化的发展趋势;其主导研发的高色域显示技术,突破性的实现了显示光源色域超过100%,引领背光模组高色域的发展趋势;目前张红贵在研的减蓝光护眼显示技术、OD10背光模组光电系统设计、矩形光斑区域调光技术等已被列入省市重大科技专项。

  截至本公告日,张红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4%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红贵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张红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志迎先生: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1986年6月至2009年12月,任合肥工业大学经济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2010年1月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EMBA中心主任;现任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志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志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刘志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吕国强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86年7月至2001年11月,任合肥工业大学精密仪器系教师、系副主任、副教授;2001年12月至2003年2月,任合肥工业大学仪器仪表学院副院长、教授;2003年3月至2018年4月,任合肥工业大学光电技研究院副院长、教授;2018年5月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仪器仪表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吕国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3,500 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国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吕国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黄荷暑女士: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会计学与公司财务管理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2004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安徽大学会计系讲师;2017年12月至今任安徽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威尔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何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何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黄何暑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2-05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9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2、提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应选公司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于提案1.00、2.00、3.00,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月4日9:00-11:30及14:00-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月4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3、现场登记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模板详见附件二)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模板详见附件二);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5、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方式

  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请填写附件三),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551-68103780,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请填写附件三),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zqb@core-reach.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晓婷

  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7、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983,投票简称:芯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9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单位(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投票说明:

  1、第1.00、2.00、3.00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相应投票栏中填写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2-048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

  1.01提名丁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2提名陶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2-04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专人送达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彭友先生、唐先胜先生、王光照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张红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荷暑女士、刘志迎先生、吕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提请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