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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受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委托,牵头承担道面评估项目。委托公司承担道面评估项目中的高等级公路道面检测评定课题,完成高等级公路道面外业检测、数据处理、技术状况评定和评定报告编制工作。课题经费预算为人民币肆佰零伍万元(?4,050,000.00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牛开民、杨文静、徐海青、刘冬丽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均表决同意。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2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公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公高科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中公高科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事业单位,持有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编号:事证第110000000336号)。公路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受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委托,牵头承担道面评估项目。委托公司承担道面评估项目中的高等级公路道面检测评定课题,完成高等级公路道面外业检测、数据处理、技术状况评定和评定报告编制工作。课题经费预算为人民币肆佰零伍万元(?4,050,000.00元)。

  本次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以同类业务的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以正常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公司拟与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签署《课题任务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该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构成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2-031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立信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立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拟聘请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专业技术服务行业审计客户33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刘志增,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慧,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洋,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工作量及工作时间,与致同协商确定本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40万元。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8万元,本年度同比下降16.67%。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成立日期为2011年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立信已连续9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立信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立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立信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立信与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通过查阅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审计要求,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要求。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同意变更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2-032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4号楼2层20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可参阅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

  2023年1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4号楼2层205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通讯方式(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请将上述文件复印件或电子版递交至公司后,电话确认,方视为登记成功。

  (四) 参会时间: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4号楼一层企业发展与经营管理部。

  (三)联系方式:电话:010-82364131;传真:010-62375021;

  邮箱:lilan@roadmaint.com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9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与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2-030)。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董事牛开民、杨文静、徐海青、刘冬丽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共5票,其中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31)。

  表决结果:通过。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32)。

  表决结果:通过。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与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公高科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中公高科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2-033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强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9,1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了《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李强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9,7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9%,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2022年12月20日,李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3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强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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