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0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7.80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2月26日。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7.805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19年11月23日至2019年1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9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12月8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于2021年1月26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7、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21年8月25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于2021年11月19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9、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应的限售期分别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12月25日,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12月24日届满。
2、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16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2月26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160人。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7.80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1%。
4、本次解除限售对象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五、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9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期权简称:道恩JLC1;期权代码:037844。
2、公司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共计160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7.805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1%,行权价格:10.486元。
3、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12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止。
4、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行权条件的160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107.805万份股票期权在可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本次自主行权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19年11月23日至2019年1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9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12月8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于2021年1月26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7、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21年8月25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于2021年11月19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9、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自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3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12月23日,第三个等待期将于2022年12月22日届满。
2、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160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股票来源、行权的具体安排
1、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简称:道恩JLC1。
3、股票期权代码:037844。
4、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60人。
5、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07.805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1%。
6、期权行权价格:10.486元。
7、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8、期权行权期限:2022年12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后方可实施。
9、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0、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四、关于本次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行权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
446,974,862股增加至448,052,912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八、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2、对于本次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按后续安排进行注销。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十、其他事项说明
1、承办券商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并严格遵守股票买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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