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80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担保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或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同一个被担保方担保事项止。担保事项均已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为以下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了担保:
1、海王(天津)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王”)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安”)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安徽国安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安徽国安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安徽国安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作化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黑龙江省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海王”)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黑龙江海王康莱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康莱德”)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芜湖海王阳光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海王”)向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弋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芜湖中金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海王医药安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海王”)向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和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安庆海王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安庆海王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大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海王(湛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海王”)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广西桂林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海王”)向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海王集团”)向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海王银河”)向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宁夏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海王”)向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张友松、尹光霞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海王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上海器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上海方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非融资性保函,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海王业威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业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四川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王”)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成都瑞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瑞希”)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3、四川帆远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帆远”)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4、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王银河”)向潍坊市国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22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5、亳州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海王”)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6、海王(武汉)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王”)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近期担保实施情况
(一)为天津海王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天津海王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 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执行费用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安徽国安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徽国安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为安徽国安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徽国安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为安徽国安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徽国安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七里塘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含本金、利息(含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和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4、保证期间:
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为安徽国安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作化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徽国安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作化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2022年高保字第1021012004号。
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作化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作化路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本金和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等和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为黑龙江海王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黑龙江海王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汇率变动引起的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七)为黑龙江康莱德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黑龙江康莱德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汇率变动引起的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八)为芜湖海王向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弋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芜湖海王来向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弋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芜湖中金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弋江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
保证人3:芜湖中金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弋江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九)为安庆海王向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庆海王向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和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和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为安庆海王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庆海王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十一)为安庆海王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大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庆海王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大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高保字第202216906053号。
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大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大观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本金和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等和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二)为湛江海王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湛江海王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三)为桂林海王向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桂林海王向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等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被担保的主债权确定之日起3年。
(十四)为河南海王集团向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集团向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权利人: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融资款、保理服务费、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等保全和执行其权利发生的所有法律费用和其他成本和费用。
4、保证期间:
每项主债务的到期日起算三年止。
(十五)为河南海王银河向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银河向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法人信用保证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权利人: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款、保理服务费、利息、宽限期罚息、本金利息、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等保全和执行其权利发生的所有法律费用和其他成本和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六)为宁夏海王向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夏海王向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张友松及尹光霞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张友松、尹光霞
债权人: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区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及罚息)、损害赔偿金、补偿金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七)为上海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债权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八)为上海器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器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赔偿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九)为上海方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非融资性保函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方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非融资性保函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签署(保函)《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期间内债权人为被保证人开具的一系列保函金额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税金和汇率差等一切根据《协议书》应由被保证人支付的费用和债权人实现本项担保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十)为海王业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业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赔偿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一)为四川海王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四川海王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本金和利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和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二)为成都瑞希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成都瑞希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本金和利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和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三)为四川帆远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四川帆远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本金和利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和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四)为山东海王银河向潍坊市国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山东海王银河向潍坊市国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22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潍坊市国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潍坊市国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220万元。
3、保证范围:
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五)为亳州海王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亳州海王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9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本金和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等和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六)为武汉海王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武汉海王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它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3.88亿元(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约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73.73%,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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