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1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1日,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7,263,0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703%。
1、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32,475,9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425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787,0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4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7,364,7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80%。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47,126,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6%;反对1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漆贤高律师、何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