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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5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北辰 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北辰 G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房地产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宸宇”)拟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向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地产”)的股东方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归集闲置盈余资金人民币1.225亿元。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均已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或合作方提供资金支持。项目开发过程中,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股东方通常在满足项目正常开发运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归集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与金隅地产共同组建北京宸宇用于开发建设北京金辰府项目,现根据地产集团和金隅地产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地产集团和金隅地产以及北京宸宇签署的资金归集协议的约定,按照该房地产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北京宸宇拟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向各股东方归集闲置盈余资金共计人民币2.5亿元,其中归集至本公司人民币1.275亿元,归集至金隅集团人民币1.225亿元。

  上述由北京宸宇向股东方金隅集团归集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8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由北京宸宇向股东方金隅集团归集闲置盈余资金的财务资助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本公司2022年7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上述财务资助金额均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房地产项目正常开发运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北京宸宇按照出资比例向股东方金隅集团归集其闲置盈余资金。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情形。本公司将密切关注金隅集团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其风险变化,确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安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3952840Y

  3.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2日

  4.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5.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6.法定代表人:曾劲

  7.注册资本:1067777.113400万人民币

  8.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

  9.资信情况及关联关系:金隅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股权结构: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4.93%,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21.90%,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77%,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1.20%,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70%,王健持股0.60%,国信证券-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国信证券鼎信掘金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股0.53%,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0.40%,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持股0.25%等。

  11.被资助对象股东情况:金隅集团的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北京宸宇按照出资比例向各股东方归集其闲置盈余资金。

  1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隅集团资产总额28,635,681.04万元,负债总额19,082,300.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64%。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12,363,444.81万元,净利润521,271.83万元。

  13.上一个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截至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本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向金隅集团提供财务资助共计人民币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在满足项目正常开发运营的资金需求后,北京宸宇的富余资金以符合运作规范的方式按照出资比例返还股东借款。在全部还清股东借款后,如资金仍有富余且未到利润分配时点,北京宸宇按照出资比例向各股东方进行资金归集。如后续项目需要开发建设资金,各股东方将按照出资比例重新调拨资金至北京宸宇。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根据地产集团和金隅地产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地产集团和金隅地产以及北京宸宇签署的资金归集协议的约定,按照所属北京宸宇的北京金辰府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北京宸宇拟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向各股东归集闲置盈余资金。本公司能够对其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不会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金隅集团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随时评估其风险变化,确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认为:本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所属北京宸宇的北京金辰府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北京宸宇按照出资比例向各股东方进行资金归集,此属房地产行业惯例。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与资金使用。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且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认为:本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所属北京宸宇的北京金辰府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北京宸宇按照出资比例向各股东方进行资金归集,此属房地产行业惯例。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与资金使用。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且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12.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5%;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10.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9%;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4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北辰 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长沙北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的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北辰”)拟于近日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签署《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通过设立“北京信托?锦星财富20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伍亿元整),期限5年。

  长沙北辰拟于近日与北京信托签署《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长沙北辰作为抵押人将其合法所有的北辰长沙三角洲B2、E2区商业、办公用房不动产权,为长沙北辰履行前述《贷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抵押物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本公司拟于近日与北京信托签署《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为长沙北辰履行前述《贷款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偿还信托贷款本息在内的全部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的融资主体全部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8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保证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2-010),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斌峰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1500号北辰时代广场A1区写字楼29层2901号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管理;住宿;游泳馆;洗浴服务;足疗;保健按摩;桑拿、汗蒸;足浴服务;养生保健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庆典用品租赁;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正餐服务;茶馆服务;咖啡馆服务;酒吧服务;冷热饮品制售服务;快餐服务;外卖送餐服务;餐饮设备租赁;小吃服务;餐饮配送服务;甜品制售;职工食堂;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凉菜);预包装食品、糕点、面包、酒、饮料及茶叶、烟草制品、日用百货、进口酒类、日用家电、纺织、服装及日用品的零售;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健身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干洗服务;湿洗服务;小型综合商店、小卖部;餐饮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汽车租赁;字画、建筑材料、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文化用品的销售;电脑打字、录入、校对、打印服务;复印服务;传真、电话服务;健康管理;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健康养生咨询(不含医疗诊断);养老产业策划、咨询;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护理机构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健康医疗产业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旅游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文化娱乐经纪;接受委托代售演出门票;票务服务;教育管理;日用品销售;商业管理;物业管理;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长沙北辰100%的股权。

  (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北辰总资产1,458,859.73万元,总负债960,002.04万元,净资产498,857.69万元,净利润34,262.60万元。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北京信托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为长沙北辰履行前述《贷款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偿还信托贷款本息在内的全部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的融资主体全部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3. 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48.70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51%。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48.70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5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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