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2-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二)召开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何春梅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4人,代表股份2,259,008,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9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501,047,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6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人,代表股份757,961,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15%。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200,453,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18%。
(八)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莫宏胜先生、赵妮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莫宏胜先生、赵妮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补选莫宏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79,919,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8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195,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44%。
1.02补选赵妮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79,919,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8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195,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44%。
上述两位新当选的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不存在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情形。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217,279,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28%;反对41,728,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7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2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57,441,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反对1,5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57,441,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反对1,5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57,441,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反对1,5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57,441,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反对1,5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57,441,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反对1,5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57,441,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反对1,5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备战、周文平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2-5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何春梅董事长、吴增琳董事、张骏董事、倪受彬独立董事、刘劲容独立董事、阮数奇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3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补选莫宏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补选赵妮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设立成渝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重庆市设立成渝分公司,并授权经营层办理该分公司新设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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