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能源”)于2022年12月19日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重整。
2022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重庆能源的告知函,函件内容如下:
1.2022年12月21日上午9时30分,重庆能源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以网络形式召开。同日下午2时,重庆能源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形式召开。
2.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详见重庆能源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3.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表决情况详见重庆能源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4.目前,重庆能源《重整计划(草案)》已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开始执行,重整计划涉及重庆能源股权结构调整,重庆能源偿债方式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内容最终将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重庆能源预重整、重整进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11、2022-024、2022-039、2022-41、2022-42、2022-43)。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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