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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虞国平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曹路、章勤、吕洪炳、赵明川因身体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1人,监事陈立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魏峥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振江,陶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6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监事会审议,选举蔡建荣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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