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侯乔坤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王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向黔新先生、总会计师刘进先生,总工程师梅铭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绍魁、侯凝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