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14:5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德莅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58,839,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062%。其中: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474,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042%。
(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364,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020%。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239,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0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通过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议案1.00《关于增补刘水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8,821,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11,221,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3%;反对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谢艾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115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19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2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曹德莅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俞俊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刘水兵先生经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增补刘水兵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
他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未发生变化。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名单如下:
1、审计委员会:刘水兵(主任委员)、盛毅、谭梦雯;
2、提名委员会:刘水兵(主任委员)、盛毅、魏璞;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禹(主任委员)、刘水兵、鲜中东。
三、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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