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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2-089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代表人的报告》。

  招商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为钟凌飞先生和邓永辉先生。钟凌飞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招商证券决定委派张燚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钟凌飞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剩余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事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邓永辉先生、张燚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钟凌飞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

  张燚先生简历

  张燚先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董事,金融工程硕士,保荐代表人。曾经参与执行河南秋乐种业IPO项目、慕思睡眠IPO项目、格林精密创业板IPO项目、东材科技IPO项目、北部湾旅游IPO项目、牧原股份2018年优先股项目、牧原股份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牧原股份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海大集团2020年可转债项目、桂林莱茵生物非公开发行项目等。张燚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2-087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锐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代码:118009

  ● 可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 转股价格:130.91元/股

  ● 转股的起止日期:2022年12月30日至2028年6月23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32号文同意注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8年6月23日。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79号文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锐转债”,债券代码“118009”。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华锐转债”自2022年12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华锐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40,000.00万元人民币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100.00元人民币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四)债券期限:6年,自2022年6月24日起,至2028年6月23日止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2年12月30日至2028年6月23日

  (六)转股价格:130.91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华锐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2年12月30日至2028年6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华锐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华锐转债采用每年付息1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2年6月24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华锐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0.9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30.91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锐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22881838

  联系邮箱:zqb@huareal.com.cn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2-088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锐转债”自2022年12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华锐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3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3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7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锐转债”,债券代码“11800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锐转债”自2022年12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锐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华锐精密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22881838

  联系邮箱:zqb@huareal.com.cn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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