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2-1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大连良运大酒店七楼7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19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0,325,050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30.607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7,971,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65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8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353,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25%;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8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334,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38%。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119,442,74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2667%,反对802,3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668%,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6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451,9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77%,反对802,3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60%,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3%。

  2、会议以同意43,191,94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9981%,反对802,3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8203%,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815%,审议通过了《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大连永利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公司76,250,806股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451,9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77%,反对802,3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60%,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3%。

  3、会议以同意43,191,94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9981%,反对802,3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8203%,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8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大连永利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公司76,250,806股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451,9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77%,反对802,3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60%,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陈光耀律师、陈彦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