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083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鸿铭股份”,股票代码为“301105”。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25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40.50元/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1,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2年12月22日(T+2日)结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2,089,17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89,611,628.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410,82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6,638,372.0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无网下询价和配售环节,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410,824股,包销金额为16,638,372.00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3.29%。
2022年12月26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69-22110359、0769-22113725
发行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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