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此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以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2、在此期间,投资者仍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含APP、网上交易、微信自助交易)申购本基金,申购金额限制照常(直销柜台及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限制金额为100万元)。
3、自2023年1月3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业务,同时本基金恢复限制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A类份额限制金额为1亿元、B类份额限制金额为100万元),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含APP、网上交易、微信自助交易)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于2022年12月29日提起的有效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2年12月30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将从2022年12月30日起享受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2年12月30日提起的有效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3年1月3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将从2023年1月3日起享受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2、投资者应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3、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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