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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体育董事短线交易拟被处罚50万元

  

  本报记者 桂小笋

  12月26日晚间,金陵体育发布公告称,董事李剑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对其此前涉嫌的短线交易行为拟进行处罚。

  从立案调查到《告知书》下发,历时仅月余。

  同花顺数据显示,年内发布被立案调查的相关公司中,有4家公司董监高涉及短线交易。

  例如,今年11月29日,杭州高新曾发布公告称,董事叶峰、董事周建华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叶峰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限制期转让等,周建华涉嫌短线交易,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述两位董事进行立案调查。

  广科咨询首席策略师沈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造成短线交易的行为有很多,投机获利是其中最明显的特征。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因为掌握中小投资者所不具备的核心信息,其持股变动更受关注,投机获利的行为也备受诟病,监管部门对这些行为立案调查、处罚,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让相关人员认识到短线交易的危害性,具有震慑作用。

  由于多数公司目前尚未发布立案调查的进展状况,因此,对于相关董监高短线交易的细节、危害性目前不得而知。从金陵体育发布的公告细节来看,李剑峰涉及的短线交易由其家属操作完成。

  李剑峰系金陵体育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自2017年5月份至今担任金陵体育副董事长、董事。李佳系李剑峰女儿,李春荣系李剑峰父亲,施美华系李剑峰母亲。

  2020年5月26日、27日,李佳长城证券信用账户累计买入金陵体育205600股;2020年12月22日,施美华长城证券信用账户累计买入金陵体育40000股;2020年9月份至2021年1月份期间,李剑峰、李春荣、施美华按照前期公司发布的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多次卖出公司股票,上述三人广发证券账户累计卖出金陵体育6420404股;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19日,李佳将前期长城证券信用账户买入的金陵体育股票卖出,累计卖出金陵体育股票数量205600股。

  自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1月19日期间,李剑峰、李佳、施美华、李春荣多次买卖金陵体育,区间内违规成交股数为245600股,违规交易金额为7174006.01元。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法律法规对于短线交易的规制,实质上是对内幕交易相关惩戒措施的补充。“上市公司的董监高拥有信息优势,因此,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来看,公司的董监高在一定期限内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进行反向交易,上市公司也要对董监高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合规意识进行强化,从源头上防范短线交易、内幕交易。”

  江苏监管局认为,李剑峰作为金陵体育持股5%以上的股东、副董事长、董事,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1月19日期间,其本人、其女李佳、其母施美华、其父李春荣多次买卖金陵体育股票的行为,导致李剑峰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拟决定对李剑峰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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