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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2-1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20.8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6.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94.98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22.99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38.78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公司持有70%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煜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光煜恒荣”)接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提供的17,000万元融资展期,期限不超过30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将持有70%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煜恒荣以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2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198.2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9.92亿元,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21.88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沈阳光煜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9年04月18日;

  (三)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四)法定代表人:刘茂云;

  (五)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五号路91-D58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沈阳龙光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持有70%权益,沈阳安恒嘉业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30%权益,)持有其100%股权;沈阳光煜恒荣为公司持有70%权益的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如上表中合计数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存在尾差。

  其它情况:沈阳光煜恒荣因流动资金不足、无力偿还所欠债务导致债务违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目前正积极与各债权人沟通债务清偿及相关债务展期事项,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其相关债务展期顺利进行。

  三、本次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沈阳光煜恒荣申请的17,000万元展期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30个月,担保条件:公司持有70%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煜恒荣以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20.8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6.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94.9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7.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22.9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2.64%。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38.7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06.1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诉讼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

  五、备查文件

  担保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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