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成都”)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参与投资成都德鼎宜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4)、《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5)。
二、 投资基金进展情况
2022年12月26日,鸿远成都与基金普通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新的《成都德鼎宜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成都交子公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增有限合伙人后,基金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2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1,250万元。鸿远成都本次未新增出资,认缴出资为人民币1,000万元,变更前占投资基金总规模的4.00%,变更后占投资基金总规模的3.20%。本次增加合伙人前后,全体合伙人及认缴情况如下:
增加合伙人前:
增加合伙人后:
三、新增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增有限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
四、合伙协议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出资额
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31,25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壹仟贰佰伍拾万元整),由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并按协议约定期限缴付出资。
2、合伙人及出资
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参见本公告“二、投资基金进展情况”相关内容。
除以上修订的内容外,《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未发生变更。
五、本次增加合伙人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合伙人为扩大基金规模,有利于优化基金结构,进一步提升投资能力。本次增加合伙人后,未改变基金的运营管理团队,不会对基金的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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