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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核心技术人员、研发总监PENG LIAO(廖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PENG LIAO(廖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经公司研究决定,PENG LIAO(廖鹏)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研究院副院长熊得军先生负责。PENG LIAO(廖鹏)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PENG LIAO(廖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PENG LIAO(廖鹏)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PENG LIAO(廖鹏)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PENG LIAO(廖鹏)先生,1976年6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河南大学学士、硕士,Dalhousie University博士。2010年4月至2015年7月,担任E-One Moli Energy (Canada) Co., Ltd.研究科学家;2015年7月至今,担任孚能有限、孚能科技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PENG LIAO(廖鹏)先生分别直接持有赣州精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港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207%、7.2951%的权益比例。赣州精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0.0297%的股份,赣州港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542%的股份;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70万股,其中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股份数为87,500股,公司将在第一个归属期内为其办理完成股份登记,剩余未归属股份52.5万股将作废。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PENG LIAO(廖鹏)先生任职期间主导核心技术包括“高比容量正极材料技术”、“先进电解液和锂离子电池技术”、“先进粘结剂制备及应用技术”、“高能量密度高安全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电池生产工艺”,主要参与的在研项目包括“混合动力电池技术开发”、“B级SUV动力电池系统技术开发”、“A级轿车动力电池系统技术开发”、“A级SUV动力电池系统技术开发”、“400Wh/kg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动力电池技术开发”。公司主导参与上述核心技术和在研项目的研发人员还包括Keith D. Kepler先生、HONGJIAN LIU(刘宏建)先生、熊得军先生等核心技术人员。PENG LIAO(廖鹏)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上述核心技术和在研项目的推进与实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外,PENG LIAO(廖鹏)先生未涉及公司其他核心技术研发,未参加其他在研项目,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现有研发项目的进展产生影响。

  PENG LIAO(廖鹏)先生任职期间有15项作为发明人的专利、有17项专利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PENG LIAO(廖鹏)先生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PENG LIAO(廖鹏)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

  根据公司与PENG LIAO(廖鹏)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约定在任职期间与离职后均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等相关信息,不运用、公开和允许第三方私人或组织使用公司商业机密信息。在任何离职原因的情况下,应提交所有体现公司机密信息的所有实体材料包括:所有文件、记录、列表、机器可读的媒体文件、设备和与机密信息相关的样品并不保留以上任何材料的任何复印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PENG LIAO(廖鹏)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或其他违反《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PENG LIAO(廖鹏)先生已与核心技术人员、研究院副院长熊得军先生及其他团队成员办理完成工作交接。目前公司研究院研发工作运行正常。PENG LIAO(廖鹏)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在多年的研发创新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以核心技术人员为研发带头人的成熟、专业和国际化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基础,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做好保障。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145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6.41%。2021年末及本次变动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分别为7人和6人,人员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公司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PENG LIAO(廖鹏)先生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原由PENG LIAO(廖鹏)先生负责的工作平稳衔接,经公司研究决定,PENG LIAO(廖鹏)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管理工作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研究院副院长熊得军先生及其他团队成员负责。熊得军先生简历如下:

  熊得军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江汉大学学士,华中师范大学硕士,Dalhousie University博士。2009年9月至2013年1月,担任Dalhousie University研究助理;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担任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9年1月至今,先后担任孚能有限、孚能科技研发总监、研究院副院长。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保荐机构执行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PENG LIAO(廖鹏)先生的离职证明、PENG LIAO(廖鹏)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公司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对上述协议中重要条款进行了核对;

  2、取得并核对了公司已授权专利清单和正在申请的专利清单;

  3、取得公司员工花名册,了解公司目前研发人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4、取得公司就PENG LIAO(廖鹏)先生离职相关工作的交接情况、对孚能科技研发工作的影响、以及孚能科技拟采取的措施,孚能科技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情况的说明文件;

  5、取得并核对了熊得军先生的工作履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孚能科技核心技术人员PENG LIAO(廖鹏)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离职。PENG LIAO(廖鹏)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管理工作由孚能科技核心技术人员、研究院副院长熊得军先生及其他团队成员负责。PENG LIAO(廖鹏)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孚能科技的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孚能科技持有的核心技术;

  2、PENG LIAO(廖鹏)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孚能科技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孚能科技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3、自2021年末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孚能科技核心技术人员由7人变更为6人。但公司拥有以YU WANG(王瑀)、Keith D. Kepler领头、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为研发带头人的成熟、专业和国际化的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总体保持相对稳定;

  4、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孚能科技拥有以核心技术人员为研发带头人的成熟、专业和国际化的研发团队。孚能科技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PENG LIAO(廖鹏)先生的离职未对孚能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12 月 27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4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新增及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在钠离子、半固态/固态、储能、超级快充、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等核心技术领域的研发能力,保障相关研发项目的快速开展。现根据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结合研发人员实际任职履历、研发能力等因素,拟新增认定5名核心技术人员:杜鑫川先生、李慧女士、梁景洪先生、王万林先生、吴强先生(根据姓氏拼音顺序排名)。

  本次新增认定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11名,分别为:YU WANG(王瑀)先生、Keith D. Kepler先生、HONGJIAN LIU(刘宏建)先生、熊得军先生、刘丽荣先生、李盘忠先生、杜鑫川先生、李慧女士、梁景洪先生、王万林先生、吴强先生。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杜鑫川先生,出生于1986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山东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和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应用化学博士学位。博士期间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及新型离子电池体系开发;曾在多家行业内头部企业从事锂离子电池设计研发工作。其长期从事锂离子电池研发和生产工作,具有扎实的锂离子电池理论基础知识,熟悉电池材料应用、电池生产制造以及售后质保等工作;参与过多款动力电池产品开发及量产,和多家整车企业有合作开发经历。2022年入选镇江市“金山英才”计划。2019年12月入职孚能科技,主要负责公司高端客户项目及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设计开发。

  李慧女士,出生于1985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博士学位。曾先后任职于全球领先的ICT基础设施和终端设备提供商任工程师职务和某电池生产制造商任高级经理职务,拥有近10年锂电和材料研发经验,获得专利授权10余项。2021年11月,成功入选赣州市“苏区之光”领军人才计划,并担任江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2020年8月加入孚能科技,主要负责电芯材料研发。

  梁景洪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化学系博士学位,英国利物浦大学访问学者,发表SCI论文10余篇。当选赣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代表,镇江新区“两大高地”骨干型人才,江苏省双创团队核心成员。拥有近十年锂离子电池仿真、电池设计开发与应用经验,先后就职于多家全球创新科技头部企业。2020年4月加入孚能科技,主要负责电池仿真和电池产品开发。

  王万林先生,出生于1985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韩国国立全南大学电气工程专业工学博士。江苏省双创团队核心成员,镇江市金山英才个人创新领军人才,镇江市镇江新区两大高地骨干人才,曾在韩国某知名电池生产厂商工作近5年,从事动力电池系统开发。发表SCI论文13篇,其中第一作者7篇,所发表论文一共被引用300余次,授权专利4项。研究成果受到广泛认可,多次受邀在国际学术会议发表演讲。曾担任《ACS Applied Materials & Interfaces》《Electrochimica Acta》《Materials Letters》等杂志的审稿人进行论文审稿活动。现任江苏省动力及储能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20年8月加入孚能科技,主要负责电池系统研发设计。

  吴强先生,出生于1976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先后在电池公司、正极材料公司担任研发中心负责人,在知名汽车公司担任资深研究员,至今已有20年的锂离子电池研发经历。2019年荣获素有科技界“奥斯卡奖”之称的R&D100大奖。2020年3月加入孚能科技,先后担任电芯研发高级专家和产品测试部负责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7篇,申请专利13项,已获得2项美国专利授权和2项公司机密专利。

  三、其他说明

  1. 截至本公告日,杜鑫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500股,杜鑫川先生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27,500股。

  杜鑫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截至本公告日,李慧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李慧女士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20,000股。

  李慧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截至本公告日,梁景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梁景洪先生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50,000股。

  梁景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 截至本公告日,王万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0股,王万林先生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90,000股。

  王万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 截至本公告日,吴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吴强先生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20,000股。

  吴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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