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池正明、池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投资金额: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东亚药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4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409.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8,243.85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0日全部到账,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1月20日出具“中汇会验[2020]662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1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2020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及2021年10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亚药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投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89,934,636.35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1.29%。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适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及保障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相关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投资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亦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东亚药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公司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东兴证券同意东亚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报备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6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池正明先生、池骋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能够合理预测本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2023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仅为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估算金额。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仅为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估算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厚百塑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池正明先生的配偶梁玲飞女士持有其100%股权,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三)规定的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5,184.68万元,净资产3,245.35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127.84万元,净利润-23.73万元。
2022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5,155.09万元,净资产3,218.67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73.95万元,净利润-26.68万元。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池骋
1、基本情况:
池骋先生,男,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10月-2007年7月,任浙江省三门东亚药业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10月-2006年12月,任台州市黄岩欧利医药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1月-2006年3月,任台州市泰明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1月-2008年9月,任浙江右手工贸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6月-2007年12月,任浙江东亚医化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8月-2008年12月,任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4月-2014年1月,任上海开来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2月-2015年8月,任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副经理;2004年8月至今,任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今,任浙江厚百塑业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2月-2019年3月,任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台州市瑞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2015年9月-2021年10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2、关联关系:池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池正明先生之子,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一)和(四)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连续、稳定的开展,发挥资源效益,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关联方利益的情况,交易事项没有损害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或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东兴证券对东亚药业2023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报备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投资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亦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 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5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及期限: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范围虽然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金额、期限及投资品种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共同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本次委托理财虽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报备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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