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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2)。

  为了进一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发布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性质为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15;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于2022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选举董事、监事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需要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为6人,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股东代表监事为2人。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1、2、3、5、6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022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

  3、登记地点:塔牌集团办公楼一楼大堂;

  信函登记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塔牌集团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4199;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

  传真:0753-7887233。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证券部

  联 系 人:宋文花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    真:0753-7887233

  邮    编:514199

  电子邮箱:tp@tapai.com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3。

  2、投票简称:塔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和性质:                      股 东帐 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 托权 限: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为关联股东,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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