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22-048
收购方西安通济永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人人乐”)于2022年12月26日晚收到西安通济永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济永乐公司”)发来的《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文化产业集团增持人人乐股份的批复》,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情况概述
2022年8月8日,上市公司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何金明、张政与通济永乐公司就上市公司39.2850%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批准。
上市公司已于2022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权转让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于2022年8月11日披露了《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于2022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于2022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二、交易审批进展情况
通济永乐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取得《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文化产业集团增持人人乐股份的批复》(西曲江审发[2022]140号)。具体内容如下:
同意由文化产业集团指定主体增持上市公司人人乐39.285%股份,合计172,854,100股,交易价格5.88元/股,总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0.16亿元,增持后,文化产业集团及其指定主体合计持股人人乐股份60.43%。
同意文化产业集团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人人乐其他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要约收购价格与上述39.285%股份增持价格一致,为5.88元/股。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自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生效后,通济永乐公司需履行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通济永乐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要约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文化产业集团增持人人乐股份的批复》(西曲江审发[2022]140号)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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