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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2-07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7日在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会议由韩伟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公司经营层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及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2-069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葛国栋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 董事会秘书黄峥嵘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志伟先生、杨敏女士、吕仙英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在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闻、贺嘉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2-070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7日在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葛国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公司经营层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及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志明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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