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2-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2-039号)表述有误,现就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阳光”)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本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2022年12月28日起的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不低于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不超过28,293,193股(占公司总股本2%)。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价格区间,公司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一、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增持A股股份数不低于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不超过28,293,193股(占公司总股本2%)。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2022年12月28日起12个月内。

  更正后:

  ●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阳光”)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本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2022年12月28日起的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不低于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不超过16,975,916股(占公司总股本1.2%)。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价格区间,公司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一、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增持A股股份数不低于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不超过16,975,916股(占公司总股本1.2%)。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2022年12月28日起6个月内。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