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0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董事长郭丰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8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公司“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因此延缓。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从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70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0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屹东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8亿元,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需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延期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72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安达”)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0号)核准,2019年12月18日,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4,408万股,发行价格为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506,479,2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490,0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众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7805号《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21,757.88 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3,691.12万元。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部分募集资金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保本型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债券、信托产品、基金、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分析
1、 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 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董事会关于上述各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等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73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506,479,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1,989,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4,4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78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21,757.88 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3,691.12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公司“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因此延缓。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从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度,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延期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科安达本次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变化,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71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安达”)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因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确保公司持续发展,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5.8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2023年度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8亿元,具体信息如下:
以上授信额度、期限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情况为准。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具体以最终与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郭丰明先生就具体事项与银行协商,签署有关文件。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偿债能力良好,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
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偿债能力良好,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
独立董事:刘建军 郭雪青 吴萃柿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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