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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124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0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920,45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47元,共计募集资金1,385,999,671.9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001,994.4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62,997,677.52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635,033.08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60,362,644.44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3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47,500.00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25,000.00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22,500.00万元。公司本次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不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本次拟变更调整募集资金金额为47,5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34.27%,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4.92%。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及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生态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计划通过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有效改善公司生产条件,提高生产效率。该项目立项于2021年7月,总投资金额为25,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前林路3号。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18个月,原计划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因受新冠疫情反复以及雨季等因素影响,导致该项目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该项目厂房主体已建设完成,后续将按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继续推进厂房装修及设备安装、调式等并实现投产。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0月,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与公司经营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础上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五)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125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四川宜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产能扩张需求进一步加速。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公司现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科达利”)实施四川宜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四川宜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该项目投资建设事宜。

  (三)本次投资建设四川宜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科达利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ACFP487E

  (三)法定代表人:励建炬

  (四)成立日期:2021年2月23日

  (五)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六)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宋家镇长江工业园区智能终端产业园B2号楼8层18号

  (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

  (二)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筹资金。

  (三)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

  (四)项目建设期:约24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五)项目建设内容:购置土地;建设、装修生产用各工序车间厂房;购置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所需先进设备和设备安装等。

  (六)项目经济效益:该项目生产动力电池壳体和盖板,规划产能6,000万套/年,全部达产后将实现年产值约12亿元人民币(基于目前市场的判断,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无法完成预期产值目标的风险)。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四川宜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是为了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市场,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更好的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的有效产能,规模优势将降低公司产品单位研发、生产成本,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则会相应得到提升,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作为动力电池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需求情况受下游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情况、动力电池企业实际需求及相关产业政策影响,且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对本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2、项目建设风险

  在项目的筹建、投产等过程中,公司前期建设和营运资金投入需求较大,并且由于将形成规模较大的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后续的折旧、摊销费用也会对公司整体业绩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果项目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可能影响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市场和战略规划实施,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126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波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李武章先生通讯表决。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2022年1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122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其中,董事胡殿君先生、徐开兵先生、许刚先生、陈伟岳先生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12月2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共计行权1,488,76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本总额由232,920,451股增加至234,409,21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32,920,451元增加至234,409,211元。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并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22年1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0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及监事会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2年1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意见详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前述意见公告于2022年1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四川宜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公司现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四川宜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该项目投资建设事宜。

  《关于投资建设四川宜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的公告》详见2022年1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123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情况,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12月2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共计行权1,488,76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本总额由232,920,451股增加至234,409,21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32,920,451元增加至234,409,211元。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指定相关人员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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