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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集中竞价减持完成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7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富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富婕”)与上海瀛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瀛日”)、上海鼎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鼎韬”)、上海张江汉世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张江汉世纪”)为一致行动人,四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891,6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312%。

  2、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10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2022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上海富婕、上海瀛日、上海鼎韬、张江汉世纪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2,044,5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6%。其中,上海富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151,6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745,306股,上海瀛日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23,7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85,756股,上海鼎韬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13,0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937,392股,张江汉世纪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51,6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36,178股。

  2、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开始实施;通过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开始实施。

  3、2022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截至2022年12月7日, 上海富婕、上海瀛日、上海鼎韬、张江汉世纪累计减持3,456,145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了2,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99 %,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了1,436,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54%。

  4、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了上海富婕发来的《关于上海富婕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科博达股票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2月27日, 上海富婕、上海瀛日、上海鼎韬、张江汉世纪已累计减持5,476,045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了4,03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7%,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了1,436,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54%。本次减持计划中集中竞价部分已减持完成,大宗交易部分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完成

  

  注:1、截至2022年12月27日,张江汉世纪已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其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51,600股,大宗交易减持1,236,145股。

  2、截至2022年12月27日,上海富婕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151,600股,大宗交易减持200,000股。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各持股平台员工自身资金及有限合伙人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而实施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海富婕、上海瀛日、上海鼎韬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具体实施方案,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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