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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我司”)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自2022年12月28日起,我司旗下基金增加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人可按照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投资者通过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申购(包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我司上述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实行的费率优惠政策以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告为准,我司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30-6677

  网址:www.dfa66.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公司旗下基金份额均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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