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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2-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媒体报道

  近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有媒体报道公司租赁的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中意路加油站诉讼一事,为了避免媒体报道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

  二、 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媒体报道事项说明如下:

  1、 2005年12月16日与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和平村九组部分村民签订了《中意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公司与和平村九组部分村民的租赁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12月立案,2022年7月一审结束,目前二审正在审理当中。现就公司是否享有中意路加油站的优先承租权存有争议,提起诉讼系公司在法律框架下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的必要手段。

  2、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前述诉讼涉及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之第四节重大诉讼和仲裁的披露标准,且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亦未达到,故公司未曾对该诉讼公告。后续,公司将视该事件进展的重要程度及时公告。

  三、 其他说明

  对于有关媒体报道,请广大投资者理性解读。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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