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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2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靖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284,089,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23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9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为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关于修订《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16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99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737%;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73%。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白帆律师、王璐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跟踪监督动态调整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董事会授权后的监督管理,建立董事会授权跟踪监督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制定《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跟踪监督动态调整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经理层行权评估报告的议案》。

  按照《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授权跟踪监督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要求,董事会对经理层2022年度行使董事会授权整体情况及效果进行了评估,并形成经理层行权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扎实推进“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公司总经理代表经理层对2022年整体工作从企业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重大投资项目推进情况、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经理层对董事会授权的履职情况等方面向董事会做深入详尽的汇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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