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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2-1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大宗交易)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控股”)、 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421,018,010股,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63.16%(其中,徐旭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060,424股,占比15.31%;旭晟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81,976,382股,占比27.30%;旭日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36,981,204股,占比20.5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旭晟控股、旭日实业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09,588,010股,合计持有比例为61.45%,合计持股变动比例超过1%。

  ●?本次权益变动为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徐旭东发来的《关于减持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其于2022年12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43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1%。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28日收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注1: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大宗交易)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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