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德斯”或“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与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股份”)签署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及《关于合资设立锂业研究院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对外投资协议》”)。公司拟与金圆股份及合资公司未来聘请的核心管理团队设立万圆锂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或万圆锂业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更正版)》(公告编号:2022-045)。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合作质量,万德斯与金圆股份经友好协商,就原合同变更事宜达成一致,并于2022年12月28日签署了《关于合资设立锂业研究院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对外投资补充协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变更前: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万德斯以自有资金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合资公司设立后将纳入万德斯合并报表范围;金圆股份以货币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0%;合资公司未来聘请的核心管理团队以货币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
变更后: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万德斯以自有资金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80%,合资公司设立后将纳入万德斯合并报表范围;金圆股份以货币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0%;
(二)出资缴付
变更前:
(1)万德斯以货币形式认缴注册资本350万元,在合资公司中占70%的股权;
(2)金圆股份以货币形式认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在合资公司中占20%的股权;
(3)合资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以货币形式认缴注册资本50万元,在合资公司中占10%的股权,具体团队名单由双方另行补充后约定;
(4)在合资公司工商设立后30日内:万德斯应实缴注册资本70万元;金圆股份应实缴注册资本20万元;后续注册资本金根据未来合资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各方按照股权比例实缴到位;
(5)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在取得合资公司分红后优先实缴注册资本;
(6)根据未来合资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协议各方同意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增资。
变更后:
(1)万德斯以货币形式认缴注册资本1,600万元,在合资公司中占80%的股权;
(2)金圆股份以货币形式认缴注册资本400万元,在合资公司中占20%的股权;
(3)在合资公司工商设立后30日内:万德斯应实缴注册资本1,600万元;金圆股份应实缴注册资本400万元;
(4)根据未来合资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协议双方同意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增资。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对外投资协议》的其他内容不变。
《对外投资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2022年12月28日)起生效,《对外投资补充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义务。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尚未完成盐湖提锂和油气田采出水提锂相关技术实质性应用、尚未形成盐湖提锂和油气田采出水提锂相关业务收入,公司盐湖提锂和油气田采出水提锂技术应用和业务的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尚未设立。合资公司的设立及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可能存在实际运营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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