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2-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飞霖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终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庞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二、 《关于签署<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庞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三、《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五、《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4)。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2-060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代礼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二、 《关于签署<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签署《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代礼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2-061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概述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创盛”)持有的兰州中通道高速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州中通道”)股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
二、公司筹划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2022-034)。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次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29日、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2022-041、2022-049、2022-056、2022-058)。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签署<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对相关实施方案和程序进行了商讨和论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披露。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工作,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事项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但由于受疫情影响,本次交易各项工作进度不及预期,结合目前市场环境,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系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鉴于本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正式实施,交易各方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来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有序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终止筹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及《关于签署<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庞博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及《关于签署<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联监事代礼平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与佳源创盛、兰州中通道于2022年12月28日签署了《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与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兰州中通道高速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
六、承诺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2-062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勤万信与公司有多年的合作经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本次审计总费用为11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成立于1992年12月,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2020年9月2日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208968790Q。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1年12月 31日)余额4,154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中勤万信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2021年12月31日):70人
注册会计师总人数:359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82人。
3、 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总收入(2021年):40,731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21年):35,27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21年):7,882万元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21年):30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 执业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晓清、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晓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艳芳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其从业经历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晓清,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晓敏,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艳芳,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海南海航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公司、美尔雅期货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并参与过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和大型集团公司年报审计服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晓清、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晓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艳芳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5、 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四份。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基于专业判断,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勤万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勤万信在公司2016年度至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2-063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与宁波春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春硕”或“乙方”)签订《合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美丽生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60%;宁波春硕认缴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40%。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企业名称:宁波春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陆斌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7年03月17日
6、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乡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577室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8、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陆斌持股65%,陆巍持股35%。陆斌为宁波春硕实际控制人。
9、公司与宁波春硕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春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美丽生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光学玻璃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制造;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筹资金,以货币方式出资。
6、各方认缴金额及持股比例: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春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各方拟共同出资设立美丽生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1、各方同意,按照合资协议约定在出资期限内实缴出资。
2、合资公司的治理结构
(1)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合资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在股东提名的人选中选举产生。其中甲方有权提名3名董事人选,乙方有权提名2名董事人选,各方应促使其他方提名的董事人选当选。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从甲方提名的董事人选中选举产生。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甲方提名1名监事人选,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4)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推荐人选,并经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人选担任,由总经理从甲方推荐的人选中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根据乙方的提名决定聘任。
3、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本协议中未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2)本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3)守约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4、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长远规划所需,有利于推进公司业务发展,丰富产业布局,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投资的合资公司由公司控股,自合资公司设立后,公司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合资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市场竞争、业务转型、管理融合和不可抗力等方面的风险与挑战,可能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外部环境、市场与行业的变化,促进合资公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2-064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将召开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光明南路1号升龙汇金大厦39层3901-3907。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2022年12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话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1、股东登记和现场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9:00-12:00、14:00-17:00;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9:00-12: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婷
联系电话:0755-88260216 传真:0755-88260215
联系邮箱:IR@eco-beauty.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光明南路1号升龙汇金大厦39层3901-3907。
(五)现场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新的网络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 “360010”,投票简称“美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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