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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2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2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翁伟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现场参会1名,通讯方式参会6名)。公司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铝箔项目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拓展公司业务空间,公司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和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拟在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设立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铝箔项目,项目总投资30.89亿元人民币,设备投资约23亿元,建设100条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生产线和10条铝箔生产线,项目分为2期建设,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投资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在江苏高邮市设立子公司暨变更四川子公司设立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铝箔项目实际规划,公司拟变更此前审议批准于四川设立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地点等事宜。公司拟与广东新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新联”)共同在江苏高邮市设立子公司,作为上述新能源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共同投资方广东新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人之一翁伟武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合伙人之一柯丽婉女士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翁宝嘉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定于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3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2日以邮件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晖儿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铝箔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发展方向,能够发挥公司的成熟的技术管理和经验优势,开拓公司第二业绩增长曲线,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管委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在江苏高邮市设立子公司暨变更四川子公司设立事宜的议案》

  根据实际规划,公司拟变更此前审议批准于四川设立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地点等事宜。公司拟与关联方企业广东新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在江苏高邮市设立子公司,作为新能源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是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5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

  复合铜箔、铝箔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拟投资建设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的投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1、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联股份”)综合竞争实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铝箔项目,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3日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签署了《意向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明确了双方就英联股份拟在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铝箔项目达成框架性投资合作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意向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0)。

  经公司进一步进行项目可行性的论证分析,公司拟在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设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铝箔项目,项目总投资30.89亿元人民币,设备投资约23亿元,建设100条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生产线和10条铝箔生产线,项目分为2期建设,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投资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2、审议情况及相关说明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事项具体内容

  1、项目暂定名称: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铝箔项目(暂定名,具体以项目取得的发改委备案/核准名称为准)

  2、项目投资规模及效益估算:

  (1)项目总投资:30.89亿元

  (2)项目分期:项目分为2期建设,其中第一期投资15.68亿元,第二期投资15.21亿元。

  (3)总项目(含第一、二期)建设完成后,至达产年预计可为公司年创收逾36亿元(含税)。上述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金额,具体以项目实施方案与备案核准结果为准。

  3、建设期限:拟建设期限约3年

  4、项目实施主体:拟由项目公司江苏英联复合集流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开展实施本次项目。

  5、项目建设内容:

  (1)设备购置:本项目分为2期建设,共建设100条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生产线和10条铝箔生产线及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

  (2)购置项目用地:项目拟购置新地块进行建设,由项目公司依法通过参加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规划工业用地约300亩(具体面积及四面界址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界定为准)。

  (3)土建工程方面:项目拟建区域主要包括综合厂房、宿舍楼及其他配套区域。

  6、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发行证券等)。未来公司将会合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金属包装领域深耕多年,在金属制品的采购、流程管理、设备管理、生产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资源积累。

  本次对外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铝箔项目,系结合公司实际的情况,经审慎考察评估开展的业务,符合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发展方向,能够满足市场新能源汽车产业需求,能够充分发挥公司的成熟的技术管理和丰富经验优势,开拓公司第二业绩增长曲线,拓展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同时,项目拟落地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系依托该地区较完善的工业基础设施及政府支持,发挥其储能电池相关产业集群效应,平等互惠,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

  2、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拟投资建设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项目投资所涉审批环节等包括但不限于此的各项事宜尚且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用地的取得尚需待当地政府部门整理完毕后,依法参加国有土地出让程序,是否能够取得项目用地或取得时间尚不能确定。

  2、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发行证券等),可能会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此外,本项目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

  3、如遇国家、江苏省高邮市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调整变化或项目实施条件变化,项目实施计划也可能调整变化。

  4、鉴于项目用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受到工程进度与管理、设备供应、价格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存在一定风险,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期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项目达产后,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经营效益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5、本项目中涉及有关项目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预计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或产能的预测或承诺。本项目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6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在江苏高邮市设立子公司

  暨变更四川子公司设立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联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在江苏高邮市设立子公司暨变更四川子公司设立事宜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拟变更子公司设立事项

  1、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5,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四川设立子公司,用于PET、PP、PI等材料复合铜箔及相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根据公司拟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铝箔战略规划(以下简称“新能源材料项目”),公司拟变更此前审议批准于四川设立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2、变更后子公司相关情况

  根据实际规划,公司拟与广东新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联投资”)共同在江苏高邮市设立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新能源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

  项目公司拟注册资金5.00亿元,其中本公司拟认缴出资4.5亿元,持股比例90%;新联投资拟出资0.5亿元,持股比例10%,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相关的工商登记、申报材料等手续。

  (二)关联交易及审批说明

  本次共同投资方广东新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人翁伟武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合伙人柯丽婉女士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翁宝嘉女士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拟设立子公司(项目公司)情况

  1、公司中文名称:江苏英联复合集流体有限公司(以最终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

  2、注册地址:江苏高邮市

  3、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分阶段出资

  5、股权比例

  

  5、经营范围:PET、PP、PI等材料复合铜箔、铝箔及相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对手方广东新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目前尚未注册完成,基本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广东新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资金:5,000万元

  (4)股东情况: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新联投资尚在注册办理过程,无相关财务数据。

  3、本次共同投资方新联投资之合伙人翁伟武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合伙人柯丽婉女士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新联投资系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的定价依据和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并按照出资金额确定其权益比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及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目前未签署相关协议。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新联投资)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与关联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七、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共同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金属包装领域深耕多年,在金属制品的采购、流程管理、设备管理、生产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资源积累。本次对外投资在江苏高邮市设立控股子公司用于PET、PP、PI等复合铜箔、铝箔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等,主要为了推动落实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铝箔的项目,旨在通过发挥公司的技术和经验优势,在主营业务以外,结合公司实际的情况,谨慎开展业务尝试,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事项系分别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二)对外投资的风险

  本次设立子公司尚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控股子公司设立后,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促进子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经认真审核讨论后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将公司与关联方(设立中)共同设立子公司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公司与关联方(设立中)共同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审议本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和翁宝嘉女士需回避。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与关联方企业共同设立江苏高邮子公司是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2、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和翁宝嘉女士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企业共同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4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9:15至2023年1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6号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如下:

  

  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2.00涉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6号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蔡彤

  3、联系电话:0754-89816108

  4、指定传真:0754-89816105

  5、指定邮箱:zhengquan@enpackcorp.com

  6、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6号

  7、邮政编码:515071

  六、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6。

  2、投票简称:“英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9:15至2023年1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三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月11日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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