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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财务总监钟寿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钟寿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钟寿生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寿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钟寿生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钟寿生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审核,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袁鹏羿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袁鹏羿先生简历

  袁鹏羿,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5年10月至2013年10月曾任上海申华声学装备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3年11月至2017年2月曾任卓勒(上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7年3月至2022年7月曾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总监、省区财务管理部总监等职务。2022年10月进入本公司。

  截至公告披露日,袁鹏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2-05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6日(周一)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1日(周三)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3年1月11日(周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  SEQ 表 \* ARABIC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2年12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董事辞任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月12日(周四)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3年1月12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须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婷婷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    真:0579-87312889

  邮    编:321399

  电子邮件:stock@chinadaoming.com

  2、会议费用: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2

  2、投票简称:道明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2-05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陈樟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樟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此次董事陈樟军先生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樟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樟军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陈樟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胡浩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胡浩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胡浩亨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补选董事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公司董事补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胡浩亨先生简历

  胡浩亨,199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1年6月至2022年2月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分析师;2022年2月进入本公司,负责外贸业务。

  胡浩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84,370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智彪先生之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胡智雄先生之侄,公司董事胡锋先生之堂弟。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2-048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参与通讯表决董事4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袁鹏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袁鹏羿先生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22-049《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胡浩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补选胡浩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胡浩亨先生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22-050《关于董事辞任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意见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3:00开始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22-051《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一:

  袁鹏羿,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5年10月至2013年10月曾任上海申华声学装备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3年11月至2017年2月曾任卓勒(上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7年3月至2022年7月曾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总监、省区财务管理部总监等职务。2022年10月进入本公司。

  截至公告披露日,袁鹏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附件二:

  胡浩亨,199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1年6月至2022年2月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分析师;2022年2月进入本公司,负责外贸业务。

  胡浩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84,370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智彪先生之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胡智雄先生之侄,公司董事胡锋先生之堂弟。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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