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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2-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榕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5,0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94%,其中,2022年12月31日前,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08,605股且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23年1月1日至本次减持计划届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022年12月30日陈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榕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陈榕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208,6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8%。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获得的股份;参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陈榕女士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陈榕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陈榕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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