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2-071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0%。
截至日前,公司收到王志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且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王志军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志军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四、备查文件
王志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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