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庄澍先生、张和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庄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庄澍先生、张和平先生出具的《告知函》,庄浩女士于2022年12月30日将其所持有公司股份4,6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给公司董事长王亚朋先生,即王亚朋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已超1%。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或持股数量减少1%时,应当披露减持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庄浩、庄澍、张和平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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