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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2-7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上午9:3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柴晓雨、洪丹丹现场出席会议,监事张俊平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监事会监事会召集人张俊平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同意推荐付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 同意推荐赵翌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 经公司职工大会选举,杨泽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二名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二) 审议通过了《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审议通过第九届监事会每位监事津贴6000元/年(税前)。

  本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简历

  1、付雷先生,4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东阳向上影业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天津唐人影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现任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监。

  付雷先生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付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付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赵翌锟先生,31岁,本科学历。历任陕西科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意德辰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支持。

  赵翌锟先生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赵翌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赵翌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杨泽宇先生,29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师,现任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经理。

  杨泽宇先生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杨泽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杨泽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2-69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0层1004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赵枳程、赵会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钟君艳、张巍、贾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枳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推荐赵枳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同意推荐赵会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同意推荐钟君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同意提名张佩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同意提名张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材料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张佩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他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公司独立董事贾杰先生、张巍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赵会强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佩华先生、张巍女士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目前张佩华先生还未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赵枳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的规定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除于2022年1月13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外,最近三年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影响其任职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钟君艳女士,因其个人负有债务被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名单,但情形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钟君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钟君艳女士曾于2022年1月13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除此之外,钟君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钟君艳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 审议通过了《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审议通过第九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税后)。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或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 审议通过了《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审议通过第九届董事会每位非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次对公司章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第七十八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进行了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2: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以上特别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修订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3,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以上特别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修订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4,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提供对外担保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修订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5,修订后的《提供对外担保的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修订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6,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枳程先生,43岁,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金融博士在读。历任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董事长,北京睿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创始合伙人。

  赵枳程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直接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743,836股,占比0.48%;通过其所控制的欢瑞联合(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睿嘉(天津)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4,590,159股,占比16.78%。以上合计169,333,995股,占比17.2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赵枳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枳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的规定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除于2022年1月13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外,最近三年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影响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赵会强先生,50岁,西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学位。历任北京意德辰翔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赵会强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赵会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赵会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钟君艳女士,50岁,高中学历。历任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

  钟君艳女士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个人直接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56,638,81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930,44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569,259股(占比6.17%)。同时,与其配偶陈援先生共同控制的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及陈平女士、钟金章先生、钟开阳先生等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25,225,114股(占比12.77%)。

  钟君艳女士,因其个人负有债务被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名单,但情形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钟君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钟君艳女士曾于2022年1月13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除此之外,钟君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钟君艳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张佩华先生,61岁,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财务负责人。

  张佩华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张佩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张佩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张巍女士,54岁,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历任中国政法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产业经济系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分会委员、学风建设委员会分会委员,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巍女士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张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张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注1:上表中红色粗斜字体为本次修订内容。

  注2: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附件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注1:上表中红色粗斜字体为本次修订内容。

  注2: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附件4:对外提供担保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注1:上表中红色粗斜字体为本次修订内容。

  注2:除上述条款外,对外提供担保的管理制度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附件5: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对照表

  

  注1:上表中红色粗斜字体为本次修订内容。

  注2:除上述条款外,独立董事制度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附件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注1:上表中红色粗斜字体为本次修订内容。

  注2:除上述条款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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