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62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1日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公司二十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的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议案2-议案7的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12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拟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的议案1、议案2为特别表决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表决通过是议案2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2、议案5-议案7为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4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对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上证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5、登记地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ir@iflytek.com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
邮 编:230088;
传 真:0551-65331802。
(二)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江涛、常晓明
联系电话:0551-67892230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0”,投票简称为“讯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4),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提案5-7),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会议审议事项之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会议审议事项之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
(如会议审议事项之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鉴于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为避免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疏漏相关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股份性质: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 议案1-议案4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议案5-议案7为累积投票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在对应议案组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分别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6、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4、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60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
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股本将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8,450股)之后发生变动,同意公司在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地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668,450股,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23,752,783股变更为2,323,084,333股,注册资本由232,375.2783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32,308.4333万元人民币。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注册资本变动、股份变动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61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鉴于2022年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确认合肥纳入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该政策的出台,加大了金融支持创新力度,以利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打造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生产新高地。科大讯飞作为安徽地区代表性的人工智能企业,积极响应国家科创金融政策,拟发行安徽省首笔及全国范围内人工智能行业首笔科创债券。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公司提升债券市场的影响力与认可度,为企业融资建立更加多元的融资通道,且发行融资的投向相对广泛,可通过研发投入、项目建设、运营、建设研发平台等多种方式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提高资金运用的灵活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基本方案
1、发行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发行市场:中国银行间市场;
3、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5、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多次发行,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
6、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还款方式: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9、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的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修订和申报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过程中必要的合同、协议和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5、决定并办理公司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6、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述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上述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系鉴于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有关政策加大了金融支持创新力度,以利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打造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生产新高地。科大讯飞作为安徽地区代表性的人工智能企业,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公司提升债券市场的影响力与认可度,为企业融资建立更加多元的融资通道,提高资金运用的灵活度。该事项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发行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系在《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政策出台及合肥纳入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背景下,相关政策加大了金融支持创新力度,有利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科大讯飞作为安徽地区代表性的人工智能企业,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公司提升债券市场的影响力与认可度,为企业融资建立更加多元的融资通道,提高资金运用的灵活度。该事项符合《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五、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系鉴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确认合肥纳入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该政策的出台,加大了金融支持创新力度,以利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打造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生产新高地。科大讯飞作为安徽地区代表性的人工智能企业,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公司提升债券市场的影响力与认可度,为企业融资建立更加多元的融资通道,且发行融资的投向相对广泛,可通过研发投入、项目建设、运营、建设研发平台等多种方式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提高了资金运用的灵活度,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公司根据有关监管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实际需要实施本次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其具体实施时间、发行规模等均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59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12月30日以现场和讯飞听见视频会议同时进行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刘巍先生以讯飞听见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刘巍先生、张岚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会议对刘巍先生、张岚女士分别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均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系在《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政策出台及合肥纳入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背景下,相关政策加大了金融支持创新力度,有利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科大讯飞作为安徽地区代表性的人工智能企业,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公司提升债券市场的影响力与认可度,为企业融资建立更加多元的融资通道,提高资金运用的灵活度。该事项符合《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巍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副经理;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署理财务总裁兼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处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刘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岚女士,现任公司监事。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后勤集团财务资产部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财务处处长助理。现同时担任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合肥中科大基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安徽问天量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合肥本源量子计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张岚女士持有公司1,500股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5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12月30日以现场和讯飞听见视频会议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其中刘昕先生、赵旭东先生、赵锡军先生、赵惠芳女士以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庆峰先生、刘昕先生、吴晓如先生、江涛先生、聂小林先生、段大为先生共6名人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旭东先生、赵锡军先生、张本照先生、吴慈生先生共4名人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对上述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均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职工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等额选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惠芳女士、刘建华先生将在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后,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而离任。赵惠芳女士、刘建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赵惠芳女士、刘建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十名董事候选人(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分开表决。
(二)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本将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668,450股之后发生变动,同意公司在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地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注册资本变动、股份变动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的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庆峰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博士,科大讯飞创始人,语音及语言信息处理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兼职教授、博导,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语音产业联盟理事长,中科院人工智能产学研创新联盟理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荣获第十四届中国经济年度人物,2018年入选“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2020年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刘庆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253,267股,其控制的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7,291,611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庆峰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刘昕先生,博士学历,曾任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行业解决方案经理、技术组组长、公共事业部客户技术总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数据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现同时担任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昕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吴晓如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博士,高级工程师。2010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多次主持、参加国家863重点项目和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曾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奖等奖项。历任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同时担任武汉讯飞兴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东方讯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科大讯飞华南有限公司监事、讯飞华中(武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安徽)有限公司董事。吴晓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33,79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晓如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江涛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历任通信增值事业部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同时担任北京中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科大讯飞(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讯飞启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雄安讯飞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科大讯飞河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飞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外翻译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讯飞瑞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讯飞极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讯飞智影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讯飞京达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讯飞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22,581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江涛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聂小林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历任公司通信增值研发部总经理、首席运营官、营销委员会主任等。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教育事业群总裁,同时担任广东讯飞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励耘普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中教海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聂小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50,6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聂小林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段大为先生,1993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于东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2010年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获得MBA学位。曾先后在吉林化工集团、吉林省电子集团、三一集团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领导职务,在大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证券投资、国际合作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阅历和领导经验,曾荣获2008年度“中国CFO年度人物”、2019年度“中国卓越CFO领导力大奖”等称号,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CFO,同时担任天津讯飞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讯飞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段大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段大为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
赵旭东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及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赵旭东为国内著名民商法学家,具有丰富的公司法、合同法等领域研究及实践经验,曾任同仁堂集团等公司外部董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曾担任上市公司方正证券独立董事和中信国安独立董事。赵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旭东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赵锡军先生,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现同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联席院长,兼任全国金融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与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与副秘书长、中国现代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北京市国际金融学会常务副会长。赵锡军先生主要从事宏观经济金融、国际金融和资本市场方面的研究,担任教授以来共发表学术论文和文章10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20余部,主持及参与科研项目20余项。赵锡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锡军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张本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欧洲大学商学院DBA(工商管理博士)指导教师、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安徽省教学名师,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评估专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安徽省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及地方政府和企业委托科研项目五十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百余篇,出版著作5部,获安徽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3项。张本照先生于2016年6月至2019年9月期间任国机通用(600444)独立董事及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于2018年1月至今任嘉美包装(002969)独立董事及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符合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的资格要求。张本照先生于2015年至2021年期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熟谙公司发展战略,履职勤勉、尽责、担当、公正。其再次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监管规定。张本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本照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吴慈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系美国经济学会(AEA)会员,中国管理研究国际学会(IACMR)会员,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COSHA)高级会员,安徽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理事,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曾任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吴慈生先生主要从事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及创新管理方面的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与面上项目5项,主持和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主持大中型企业委托项目5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20余篇,出版著作10部。研究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与自然科学奖等。吴慈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慈生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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