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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2-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6日以微信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推动光通信业务长远发展,公司拟与由资阳金拓、苌鸿基金、资阳临港基金、资阳重产基金、深圳合光共为设立的专项基金签订共同投资协议。由公司向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光为”)投资人民币8,695万元,认缴四川光为新增注册资本8,695万元。同时四川光为现有股东郑礼松(持有四川光为100%的股权)同意将其所持四川光为1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万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该部分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公司履行该部分注册资本的实缴出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受让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暨豁免对赌业绩承诺的议案》

  公司拟与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光为”或“受让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光为”或“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四川光为,同时按协议交易安排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并豁免其对赌业绩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暨豁免对赌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豁免对赌业绩承诺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2-084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6日以微信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卓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推动光通信业务长远发展,公司拟与由资阳金拓、苌鸿基金、资阳临港基金、资阳重产基金、深圳合光共为设立的专项基金签订共同投资协议。由公司向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光为”)投资人民币8,695万元,认缴四川光为新增注册资本8,695万元。同时四川光为现有股东郑礼松(持有四川光为100%的股权)同意将其所持四川光为1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万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该部分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公司履行该部分注册资本的实缴出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受让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基于各方良好协商及共同努力经营的意愿,可以加强彼此协同,促进公司光通信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暨豁免对赌业绩承诺的议案》

  公司拟与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光为”或“受让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光为”或“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四川光为。同时按协议交易安排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并豁免其对赌业绩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暨豁免对赌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考虑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和市场变化,监事会认为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暨豁免业绩补偿义务是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及共同努力经营的意愿,可以加强彼此协同,促进共同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出售深圳光为的关联交易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并豁免其补偿责任人未实现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2-085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

  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拟向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光为”)投资人民币8,695万元,认缴四川光为新增注册资本8,695万元。同时四川光为现有股东郑礼松(持有四川光为100%的股权)同意将其所持四川光为1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万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通宇通讯。该部分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通宇通讯履行该部分注册资本的实缴出资义务。

  ● 资阳金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金拓”)、资阳苌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苌鸿基金”)、资阳临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资阳临港基金”)、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资阳重产基金”)和深圳市合光共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合光共为”)设立专项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由北京金拓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

  ● 专项基金拟出资人民币25,300万元对四川光为增资。增资完成后,四川光为以人民币2.9亿元的价款按照深圳光为2.9亿元的估值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收购通宇通讯持有的深圳光为100%的股权。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届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四川光为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后续公司向四川光为转让所持深圳光为100%股权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 专项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增资事项尚未履行专项基金内部决策程序,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推动光通信业务长远发展,公司拟与由资阳金拓、苌鸿基金、资阳临港基金、资阳重产基金、深圳合光共为设立的专项基金签订共同投资协议。资阳金拓、苌鸿基金、资阳临港基金、资阳重产基金、深圳合光共为拟设立专项基金,与公司通过受让四川光为股权并对其增资从而达到收购深圳光为的目的。

  专项基金同意向四川光为增资人民币25,300万元,以认缴四川光为新增注册资本25,300万元;通宇通讯向四川光为投资人民币8,695万元,认缴四川光为新增注册资本8,695万元。与此同时,四川光为现有股东郑礼松(持有四川光为100%的股权)同意将其所持四川光为1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万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通宇通讯。该部分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通宇通讯履行该部分注册资本的实缴出资义务。

  (二)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专项基金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资阳金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02MA7LCWRY18

  成立时间:2022年4月1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池淼

  注册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建设西路西侧九曲.南桥嘉苑1幢1(F)2-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情况说明:资阳金拓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普通合伙人:资阳苌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00MA7FTPYU10

  成立时间:2022年1月1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严阳

  注册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九曲绿岛印象10/11(F)3-(1、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情况说明:苌鸿基金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有限合伙人:资阳临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00MABRXKRC6G

  成立时间:2022年7月22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资阳空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滨河东路三段三贤文化公园弘乐府公园1号商业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情况说明:资阳临港基金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有限合伙人: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00MA7M19X509

  成立时间:2022年4月21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002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池淼

  注册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华西九曲1号北九曲茶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情况说明:资阳重产基金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五)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合光共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CMRB96

  成立时间:2022年6月14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彭德军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社区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工业园5栋301

  经营范围: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情况说明:深圳合光共为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 专项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规模:3.43亿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北京金拓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资阳金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阳苌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方式:基金所有合伙人均以现金出资

  出资额及份额比例:基金合伙协议生效后,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出资通知列明的期限进行缴付。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四、 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00MAC690U8X0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礼松

  注册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滨河路三贤文化公园望江楼1栋1(F)1-1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光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系或其他利益情况说明:四川光为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系或利益安排,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截止目前,四川光为的股权结构为:

  

  增资完成后,四川光为的股权结构为:

  

  五、 交易的资金来源和定价政策

  1、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2、定价政策:本次受让四川光为并对其增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方经友好协商,以现金形式出资。

  六、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投资:专项基金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四川光为增资人民币25,300万元,以认缴四川光为新增注册资本25,300万元,通宇通讯向四川光为投资人民币8,695万元,认缴四川光为新增注册资本8,695万元。郑礼松同意将其所持四川光为1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万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通宇通讯。该部分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通宇通讯履行该部分注册资本的实缴出资义务。

  2、 工商登记:投资协议签署日后30个工作日内,四川光为应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与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备案手续,以使专项基金和通宇通讯列为四川光为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股东。

  3、 股权转让限制:自四川光为实际收到专项基金第一笔出资日(“交割日”)起3年内,未经专项基金事先书面同意,通宇通讯不得以转让或其他方式处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四川光为股权或在该等股权之上设置质押等权利负担。

  4、 公司治理:四川光为董事会应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人选根据下述方式产生:(1)专项基金有权提名6名董事候选人,包括提名1名董事长;(2)通宇通讯有权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由专项基金提名。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设总经理,由陈享郭等管理层推荐,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5、 拖售权:各方同意,四川光为或其控制的主体申请上市公开发行股票获得批准前,任何第三方拟以不低于四川光为最近一年度净利润15倍且不低于本轮增资后四川光为的估值价格购买四川光为的股权情形下,若专项基金决定转让其持有的四川光为的股权,专项基金有权要求所有其他股东以同样的条件共同出售其持有的四川光为的股权。

  6、 自四川光为取得深圳光为控制权之日起5年内,通宇通讯应作出如下承诺:

  (1)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目前深圳光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光模块研发和制造;

  (2)不得通过合营、联营、参股等的方式投资除四川光为控制主体外的其他从事光模块研发和制造业务的主体;

  (3)截至交割日与深圳光为合作正在进行或拟将进行的国内外大中客户的协同公关项目维持不变;

  (4)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采购四川光为控制主体生产的产品品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四川光为控制主体生产的相关产品。

  七、 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借助外部专业团队力量促进公司光通信业务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各投资方对专项基金设立已达成初步共识,但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增资事项尚未履行专项基金内部决策程序,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通宇通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认购专项基金份额,不存在在专项基金任职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同业竞争的情况,但由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届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四川光为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后续公司向四川光为转让所持深圳光为100%股权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八、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光通信业务发展情况、交易的估值、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支付安排,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光通信业务的长远发展,促使公司集中资源推动核心业务的发展。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转让是在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投资的事项。

  九、 监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是基于各方良好协商及共同努力经营的意愿,可以加强彼此协同,促进公司光通信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2-08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

  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

  暨豁免对赌业绩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宇通讯”) 资产结构,推动公司光通信业务长远发展,公司与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光为”或“受让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光为”或“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四川光为。受让方以人民币2.9亿元的价款购买通宇通讯持有的深圳光为100%的股权。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暨豁免对赌业绩承诺的议案》,并与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四川光为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目标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四川光为受让深圳光为股权之前,公司拟通过受让四川光为股权并对四川光为增资的方式获得四川光为25.5882%的股权,并有权向四川光为提名1名董事,四川光为将成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四川光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的明确同意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00MAC690U8X0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礼松

  注册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滨河路三贤文化公园望江楼1栋1(F)1-1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光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郑礼松持有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100%股权。

  其他说明:四川光为实际控制人为郑礼松。截至本公告日,四川光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其业务经营正常,财务和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拟与由资阳金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阳苌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阳临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合光共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的专项基金签订共同投资协议,对其进行增资,增资后四川光为注册资本增至3.4亿元,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日,四川光为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但公司计划在向四川光为转让深圳光为股权之前,通过受让四川光为股权并对四川光为增资的方式获得四川光为25.5882%的股权,并有权向四川光为提名1名董事,四川光为将成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的规定,联营企业构成企业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公司受让四川光为股权并完成对四川光为的增资后,四川光为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导致公司向四川光为转让深圳光为100%的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0329927L

  3、成立日期:2010年02月12日

  4、法定代表人:陈享郭

  5、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二区5栋3楼

  7、主要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光电器件、光电转换模块、光通信子系统的技术开发、销售;通信设备、通信器材、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光电器件、光电转换模块、光通信子系统的生产。

  8、截止目前,深圳光为的股权结构为:

  

  9、 截止2022年9月30日,深圳光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10、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即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1、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标的公司理财的情况。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光为经营正常,财务和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2022年12月26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对深圳光为应付款项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对深圳光为应收款项为6,781万元。深圳光为与公司及子公司的往来款余额主要是公司借款给深圳光为购买办公楼形成。

  交易双方确认,深圳光为下属子公司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流芳大道52号凤凰产业园B地块B1栋1层01厂房号宗地上的不动产不在本次转让及估值范围内。前述不动产由通宇通讯自行处置,处置所得的收入扣除深圳光为或武汉光为支付的费用后全部归通宇通讯所有。深圳光为应协调武汉光为为通宇通讯处置前述不动产提供一切必要协助。前述不动产处置后,深圳光为和武汉光为因购置该不动产而应当支付给通宇通讯的应付往来款项全部一次性抵销,该不动产处置完毕之前,通宇通讯不向深圳光为或武汉光为主张偿还该应付往来款项。本次处置及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等。

  四、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股权转让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公司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万元)转让给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受让方以人民币2.9亿元的价款购买通宇通讯持有的深圳光为100%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光为股东、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如下:

  

  双方确认,深圳光为下属子公司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光为”)持有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流芳大道52号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B地块B1栋1层01厂房号宗地上的不动产(上述不动产统称为“武汉光为新厂房”)不在本次转让及估值范围内。前述不动产由通宇通讯自行处置,处置所得的收入扣除深圳光为或武汉光为支付的费用后全部归通宇通讯所有。深圳光为应协调武汉光为为通宇通讯处置前述不动产提供一切必要协助。前述不动产处置后,深圳光为和武汉光为因购置该不动产而应当支付给通宇通讯的应付往来款项全部一次性抵销,该不动产处置完毕之前,通宇通讯不向深圳光为或武汉光为主张偿还该应付往来款项。

  (二)交割安排

  1、受让方履行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以下述先决条件(以下简称“先决条件”)全部被满足或被豁免为前提:

  1)转让方已履行并遵守协议规定的所有应在交割日或之前完成或遵守的各项约定、承诺和义务;

  2)转让方已经签署并向受让方交付其作为一方的股权转让协议;

  3)各方已取得关于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有效的内部和外部批准及授权;

  4)自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为止的期间内,转让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不准确、遗漏或误导。

  5)本协议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解除对深圳光为原管理层 【以下简称“管理层”,包括自然人陈享郭,身份证号码(429006196209******);自然人彭德军,身份证号码(420111196804******);自然人邬俊峰,身份证号码(360402197608******);自然人范尧,身份证号码(429006198201******)】所持全部通宇通讯的股票锁定。

  6)由资阳金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阳苌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阳临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合光共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的专项基金已按照《关于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的相关约定顺利完成向四川光为的第一笔实缴出资。

  7)本协议相关事项已向所有必须的政府主管机关(如需)及有权第三方(如适用)进行必要的申报,或取得了必要的许可、同意以及批准,符合国资监管等相关国家政策规定;

  2、当协议项下受让方履行交割义务所需满足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豁免后,转让方应向受让方发出书面通知。受让方应在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发出确认该等先决条件已经满足或被豁免的书面回复,或详细说明其认为先决条件尚未满足之理由的书面回复供转让方发送补充通知。受让方最终书面确认该等先决条件已满足或被豁免之日,或在受让方未按上述期限回复时、上述期限届满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

  3、交割日当日为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付款日。受让方同意,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为股权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1.45亿元。在交割日,受让方需将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划出至转让方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

  4、于交割日,受让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后即成为深圳光为的股东并取得标的股权且享有标的股权全部相关的权利及权益。

  5、交割日后30日内,转让方应向受让方交接目标公司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调整目标公司治理结构,修订目标公司章程;配合受让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受让方接收目标公司的各项资料、资产,对目标公司进行实质性接管和控制等。

  6、各方同意,就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应由深圳光为负责办理,各方应予以配合。

  7、转让方同意,首次交割日后6个月内,转让方应达成如下条件,方可要求受让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

  1)管理层应当自股票解禁后6个月内通过合适的方式将股票变现,并将所得价款用于对专项基金的实缴出资,股票变现价值不足4000万元的,由管理层按照各自认缴出资比例补足对专项基金4000万元的实缴出资;

  2)转让方与管理层以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豁免管理层基于2021年1月12日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项下的任何业绩补偿义务;同时管理层在该《股权收购协议》中所有与业绩对赌/承诺有关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或正在执行的部分)全部免除,转让方对《股权收购协议》项下的业绩对赌不再有任何争议。

  3)专项基金已按照《关于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的相关约定顺利完成向四川光为的第二笔实缴出资。

  8、上述条件全部成就或经受让方同意豁免后,受让方应自确认条件成就或豁免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45亿元。受让方需将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划出至转让方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

  9、受让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就本次股权转让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文件原件;或经受让方同意后,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10、本协议约定的任一先决条件未满足或未被受让方豁免,受让方有权不支付任意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且不视为受让方违约。

  (三)承诺及其他

  1、转让方承诺将在交割日后5年内不进行光模块研发和制造,同时转让方和深圳光为正在进行的国内外大中客户的协同公关项目维持不变,争取尽快产生效果,转让方销售光模块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选用深圳光为的产品,深圳光为将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转让方承诺,未经并购基金书面同意,交割日后3年内不能直接或间接出让四川光为股权或在其之上设置权利负担。

  3、转让方保证,在协议签订后至首次交割完成后5年内,尽力确保深圳光为的核心团队成员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转让方不干涉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管理。

  4、转让方承诺,深圳光为在交割日以前不存在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保公积金缴纳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亦不存在金额超过200万元的或有负债。

  5、受让方进一步承诺及保证,自交割日起至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日止,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实施减资、对外提供担保、将自身资产进行抵、质押等可能降低其支付能力的行为,但受让方为自身合理融资提供的担保/抵、质押行为除外。

  五、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充分考虑了目标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前景,并参考市场上同类交易定价水平的基础上,经平等、友好协商后共同确定。

  六、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为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聚焦公司核心主业,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决定出售目标公司100%股权。为保障本次交易的安全性,公司与外部投资人共同对四川光为增资,并由四川光为受让目标公司股权。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

  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深圳光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本次豁免深圳光为原股东业绩对赌承诺预计影响公司2022年度利润约1,064.74万元,最终数据将以经会计师审计后的审计报告为准。

  七、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曾与四川光为实际发生过关联交易。

  八、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并豁免其对赌业绩补偿,综合考虑了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具体原因、本次交易的估值、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安排以及本次交易预计实现的效益等因素,本次交易获取的现金有利于推动公司未来战略布局、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有利于集中资源推动核心业务的发展。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各方自愿、平等、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并豁免其业绩承诺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暨豁免对赌业绩补偿的事项,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监事会意见

  考虑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和市场变化,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暨豁免业绩补偿义务是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及共同努力经营的意愿,可以加强彼此协同,促进共同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出售深圳光为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并豁免其补偿责任人未实现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十、其他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上述变更方案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是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相关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2-087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及《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5),定于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3: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12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3%以上的股东吴中林先生提交的《关于提交临时提案的通知》,申请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暨豁免对赌业绩承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暨豁免对赌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截至本公告日,吴中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5,105,44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12%,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它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独立董事已对第1、2、4、5、7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以上中小投资者是指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承诺人及关联人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第1~6项提案已经公司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第7项提案已经公司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3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3表决结果是否有效以议案6是否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只有当议案6审议通过后,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议案1~5 和议案7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6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2日,9:00-17:00,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附件3)。信函、电子邮件均以2023年1月12日17:00以前收到为准;

  (4)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楚欣

  联系电话:0760-85312820

  联系传真:0760-8559466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

  邮编:528437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92

  2、投票简称:通宇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议案填写方式:①第1、2、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此三项议案时请填写选举票数,每项议案中子议案合计的选举票数不得超过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打“√” 的候选人。②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附件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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