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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0015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2—64

  优先股代码:360020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董事17人,有效表决票17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李民吉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风险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批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相关重要政策、重要模型以及关键参数。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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