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73版)
回复:
1、债务重组方案
单位:元
2、新债权付款进展情况
除公司与丽水锦联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司法拍卖而终结外,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其他新债权的付款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已全额支付上述新债权款项合计5,265.42万元,同时,公司与丽水锦联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本次司法拍卖而终结。公司无剩余应偿付新债权。相关款项支付未发现存在障碍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截止本回函日,顺利办公司已对其他债权人债务重组后应清偿的新债务5,265.42万元全部清偿,无剩余应偿付新债务。相关款项支付未发现存在障碍的情况。
三、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
(一)请补充说明截至回函日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事项的最新进展,本次司法拍卖所涉股权交割和付款的具体时间安排,股份过户交割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三家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工作均已完成。
律师核查意见: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财源来已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支付了全部拍卖款合计人民币1,187.10万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我们的核查,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司法拍卖所涉及股权过户均已完成,神州易桥、快马咨询、快马财税已取得股权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二)请结合司法拍卖事项的具体进展、款项支付时点、股份过户完成时点、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等因素说明上述事项对你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你公司将司法拍卖事项计入2022年财务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成交确认书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京0105执28356号之二、之三、之四),公司持有的神州易桥99.1705%股权、快马财税60%股权、快马咨询25%股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北京财源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时起转移”。2022年12月15日,裁定书送达买受人。
2022年12月13日,公司与财源来关于公章、证照、银行U盾秘钥、会计账册凭证、档案及其他经营资料的交接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三家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工作均已完成。
基于上述事实,公司对神州易桥、快马咨询、快马财税的丧失控制权日为2022年12月15日。公司不再合并神州易桥、快马财税、快马咨询的资产负债表,只合并神州易桥、快马财税、快马咨询自年初至丧失控制权日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将司法拍卖事项计入2022年财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处理上,在母公司报表层面,按司法拍卖结果对相关股权进行处置并确认处置损益(投资收益=处置价格-三家公司丧失控制权日的净资产);在合并报表层面,因丧失控制权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重新确认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以上会计处理,按照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测算,公司主要报表项目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上述司法拍卖对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能准确预计。
会计师回复:
①2022年12月15日,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京0105执28356号文件,顺利办子公司神州易桥99.1705%股权、快马财税60%股权、孙公司快马咨询25%股权被裁定过户给财源来。财源来委派其授权代表,全权处理三家公司的资料交接、股权变更等工作,并负责三家公司的日常管理及内部事务决策等事宜。2022年12月13日,公司与财源来关于公章、证照、银行U盾秘钥、会计账册凭证、档案及其他经营资料的交接手续已办理完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通常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综上,丧失控制权日为2022年12月15日。顺利办公司不再合并神州易桥、快马财税、快马咨询的资产负债表,只合并神州易桥、快马财税、快马咨询自年初至丧失控制权日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目前根据财源来提供的书面回复我们无法判断财源来购买标的资产的资金来源,会计师对顺利办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尚未结束,具体情况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②截止本回函日,会计师对神州易桥、快马财税、快马咨询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尚未结束,本次拍卖对顺利办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发表明确意见。
四、其他事项
(一)请你公司自查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炒作或内幕交易情形,并补充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和交易进程备忘录。
回复:
经核查2022年11月23日至12月23日持股信息,除股东彭聪外,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炒作或内幕交易的情形。
2022年11月23日至28日,公司股东彭聪被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共计69.67万股。
(二)我部于2022年12月12日向你公司发出关注函,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回复。请说明截至目前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预计回复时间、前述函件回复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等。
回复: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40号)。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做好回函工作,公司已在2022年12月30日回复上述关注函。
(三)你公司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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