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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体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31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前次债券评级:“A”,主体评级:“A”,评级展望:负面

  ● 本次债券评级:“BBB+”,主体评级:“BBB+”,评级展望:负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公司主体及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全筑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2022年11月,东方金诚对公司及“全筑转债”进行了不定期跟踪评级,下调其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维持负面,下调“全筑转债”债项的信用等级为A。

  近日,东方金诚根据信用评级相关制度实施了本次不定期跟踪评级,并于2022年12月29日出具了《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全筑转债”信用等级的公告》(东方金诚公告【2022】0274号),决定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BBB+,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全筑转债”债项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BBB+。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全筑转债”信用等级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32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33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健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34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经沟通,前任会计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周含军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2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29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6.9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8亿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家、主要行业包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家、批发业4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3家、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家、商务服务业2家、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家,其余行业15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103万元。与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2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5,859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 年8 月5 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47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溢,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审计及咨询服务经验,主要从事上市公司、新三板、债券发行等证券业务审计工作,担任天成股份(831048)、泰缘生物(839347)、海国龙油(400057)等化工企业年报审计签字会计师;担任科创板神州细胞(688520)IPO股改报告签字会计师;参与上市公司围海股份(002586)、南玻A(000012)年报审计工作;担任主板上市公司凯文教育(002659)2020年、2021年年报签字会计师;担任主板上市公司当代文体(000673)2021年年报独立复核人;担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内上市公司年报及IPO申报项目的质控审核委员,负责百邦科技(300736)2021年年报、拓日新能(002218)2021年年报、东和新材(北交所IPO)、聚合新材(北交所IPO)等项目的审核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11年。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杰: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审计及咨询服务经验,主要从事上市公司、新三板、债券发行等证券业务审计工作,担任三板公司海国龙油(400057)、帕克国际(835333)2021年年报签字会计师;帕克国际(835333)北交所IPO申报签字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4年。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庆栾: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15 年以上,组织和参与隆华科技、中嘉博创、凯文教育等多家上市公司项目 IPO、审计、内部控制设计、独立复核等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合伙人周溢、拟签字会计师郭杰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庆栾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合伙人周溢、拟签字会计师郭杰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庆栾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审计工作量等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年限为13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改聘审计机构事项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公司拟聘任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与原聘任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其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独立董事于事前发表了认可意见,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反馈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5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6日

  至2023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1月16日13:30-14:30期间至登记地点完成现场登记;拟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1月16日14:00前发送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进行登记(登记邮箱:ir@trendzone.com.cn),逾期不再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人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通讯地址:上海市南宁路 1000号15层

  联系人:杨汉超

  联系电话:021-33370630

  邮箱:ir@trendzone.com.cn

  邮编:200235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14:3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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