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2-07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顾成中先生、王莹女士、王娟女士经选举出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相同,即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顾成中先生、王莹女士、王娟女士在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将从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按有关规定和制度确定。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顾成中先生,1965年9月出生,硕士,海岸工程专业。1990年7月至1998年5月在南京市公安局工作;1998年5月至2005年11月在华泰证券技术监督室、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南京汉中路证券营业部工作;2005年11月至2019年1月历任华泰证券西安文艺北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西安区域中心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京瑞金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目前,顾成中先生兼任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等职务。
2、王莹女士,1979年4月出生,公共管理硕士。2000年8月至2004年6月在扬中市委组织部、扬中团市委工作;2004年6月至2016年1月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先后担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群众工作处副处长、党建工作处副处长、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等职务;2016年1月进入华泰证券工作,2016年4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党群工作部部长。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目前,王莹女士兼任江苏省华泰公益基金会监事。
3、王娟女士,1978年11月出生,硕士,科学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专业。1997年8月至2015年11月在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工作;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行政部副主任;2016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行政部副主任(2017年7月主持工作),兼任江苏紫金文创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行政部副主任(主持工作);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任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2020年7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办公室副主任。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顾成中先生、王莹女士、王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7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9,030,310,532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A股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张伟先生不能亲临主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执行董事周易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8人,其中,执行董事周易先生和尹立鸿女士、非执行董事丁锋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全胜先生现场参会,非执行董事陈仲扬先生、柯翔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建文先生、陈志斌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因身体原因,董事长张伟先生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疫情影响或公务原因,非执行董事胡晓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刘艳女士和区璟智女士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因疫情影响或公务原因,监事章明先生和范春燕女士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董事会秘书张辉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韩臻聪先生、孙含林先生、姜健先生、陈天翔先生和首席财务官焦晓宁女士、合规总监焦凯先生、首席风险官王翀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及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章程>的公告》(临2022-06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关于本次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章程>的公告》(临2022-062)。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章程>的公告》(临2022-06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修订后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修订后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的议案
8、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中,本公司A股股东中持股比例5%以下的股东对于重大事项的表决情况披露如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逐项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事项方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议案6的7项子议案、议案7的5项子议案、议案8的4项子议案。
2、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会议结束之日起三年。本次会议分别选举张伟先生、丁锋先生、陈仲扬先生、柯翔先生、胡晓女士、张金鑫先生、尹立鸿女士、王建文先生、王全胜先生、彭冰先生、王兵先生、谢涌海先生12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周易先生共13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会议结束之日起三年。本次会议分别选举李崇琦女士、于兰英女士、张晓红女士、周洪溶女士4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顾成中先生、王莹女士、王娟女士共7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
周易先生和顾成中先生、王莹女士、王娟女士的简历分别详见于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其他董事和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6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6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刘艳女士、陈志斌先生和区璟智女士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章明先生和范春燕女士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公司也希望他们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伟、黄笑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中国境内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2-07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2年12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南京。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2人,张伟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周易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受与会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周易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具体如下:
发展战略委员会(共5人):张伟先生、周易先生、陈仲扬先生、胡晓女士、张金鑫先生,其中:张伟先生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3人):周易先生、柯翔先生、王建文先生,其中:周易先生为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共3人,独立董事占1/2以上):王兵先生、丁锋先生、谢涌海先生,其中:王兵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共3人,独立董事占1/2以上):王全胜先生、尹立鸿女士、彭冰先生,其中:王全胜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3人,独立董事占1/2以上):王全胜先生、彭冰先生、王兵先生,其中:王全胜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聘任周易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执行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聘任韩臻聪先生、孙含林先生、姜健先生、张辉先生、陈天翔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同意聘任韩臻聪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兼);同意聘任焦晓宁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同意聘任焦凯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同意聘任王翀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同意聘任孙艳女士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同意聘任张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机构。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同意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申请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配股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七、同意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审议。
本次配股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A股和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A股配股拟以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本次H股配股拟以H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H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合资格的H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证券所在地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A股和H股配股比例相同。
若以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总股本9,075,589,027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2,722,676,708股,其中A股配股股数为2,206,963,004股,H股配股股数为515,713,704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①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净率和市盈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②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③遵循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系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A股与H股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A股和H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A股配售对象为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配售对象为H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合资格的全体H股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A股和H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承销方式
本次A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H股配股采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7.19(1)条项下的包销方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含人民币28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营运资金,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如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行筹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的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自公司审议本次配股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本次配股股票及相关存托凭证的上市流通
本次A股配股完成后,获配A股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A股配股所涉公司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项下权利安排及可能导致GDR数量增加(如有),由相关当事方依据GDR存托协议及相关适用规则办理,新增GDR(如有)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H股配股完成后,获配H股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流通。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同意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九、同意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十一、同意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十二、同意关于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十三、同意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审议。
为高效、顺利推进公司本次配股相关工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确认或追认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董事长张伟先生,董事、首席执行官兼执行委员会主任周易先生,执行委员会委员兼董事会秘书张辉先生,首席财务官焦晓宁女士),在授权范围内共同或分别全权处理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结合有权部门的要求、市场条件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配股方案,并决定方案中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配股实施时间、配股数量、配股价格、配售起止日期、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以及其他与本次配股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2、根据国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配股制定的新规定、指导意见和政策、市场情况、公司股票或其他相关证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在必要时根据维护公司的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及本次配股的宗旨,对本次配股的方案、预案、相关措施及承诺等文件作相应调整或修订,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其实施进度、调整配股数量、配股价格等内容;
3、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政府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意见和要求等,制作、签署、补充、修改、报送、递交、执行、中止、终止有关本次配股相关的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等,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办理与GDR的存托人沟通并提供必要和合理的配合以办理A股配股可能导致的新增GDR有关的一切事宜,并授权董事会确定的两名董事(董事长张伟先生、董事周易先生)签署配股章程和代表公司办理配股章程注册和备案有关事宜,包括:(1)签署A股配股相关配股章程以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2)签署H股配股相关配股章程以提交香港联交所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3)按照相关规定,就H股配股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行为向中国证监会备案;(4)代表公司办理前述与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以及前述H股配股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5)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包括在任何交易所刊发任何与配股事宜相关的披露文件)等;该两名董事可以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授权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
4、起草、修改、签署、递交、刊发、披露、执行、中止、终止与本次配股有关的所有协议、合同或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决定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选择和开立等事宜,办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投向及使用进行具体安排;
5、决定并聘请与本次配股相关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务顾问、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经公关、印刷商等,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在相关证券所在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所办理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及配合办理新增GDR(如有)登记,以及在相关证券交易所上市等事宜;
7、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实际配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8、若发生因A股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A股股东认购A股股票的数量未达到A股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等原因导致本次配股无法实施,根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本次配股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9、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在南京召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伟先生择机确定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对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以及关于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配股及中期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韩臻聪先生等9人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
韩臻聪先生等9人简历
1、韩臻聪先生,1967年5月出生,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曾任江苏省邮电学校学生科干事、教师、团委副书记、教务科科长兼教研室主任、副校长,江苏省电信职工培训中心副主任,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企业策划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无锡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09年9月至2012年2月任中国电信黑龙江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2012年2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电信政企客户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中国电信浙江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9年12月加入华泰证券,202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信息官。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韩臻聪先生持有公司600,000股A股股票。韩臻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孙含林先生,1965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人事处干部科办事员、科员、副科长;江苏省证券公司人事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处处长、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纪委书记、稽查总监、党委委员、副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15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本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目前,孙含林先生兼任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孙含林先生持有公司600,000股A股股票。孙含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姜健先生,1966年11月出生,硕士,农业经济及管理专业。曾任南京农业大学教师,江苏省证券公司人事处职员、人事处培训教育科科长、投资银行总部股票事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发行部总经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南京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南京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上海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机构客户服务部总经理、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2007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2017年4月至2019年11月任本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目前,姜健先生兼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姜健先生持有公司600,000股A股股票。姜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张辉先生,1975年3月出生,博士,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曾在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海办事处、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部高级经理、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6年1月任本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2022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目前,张辉先生兼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张辉先生持有公司600,000股A股股票。张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陈天翔先生,1979年3月出生,硕士,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华泰证券信息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客户服务中心网站运营经理、网络营销团队负责人、理财服务中心总经理助理;2015年4月至2015年8月任本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任本公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7年6月至2022年3月任本公司网络金融部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目前,陈天翔先生兼任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陈天翔先生持有公司600,000股A股股票。陈天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焦晓宁女士,1970年12月出生,硕士,会计学专业,会计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干部,财政部会计司综合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3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副处长、制度二处调研员;2009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制度处干部、调研员、处长、正处级领导干部;2014年1月至2020年1月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巡视员、副主任;2020年1月加入华泰证券,202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目前,焦晓宁女士兼任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Inc.董事长、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焦晓宁女士持有公司500,000股A股股票。焦晓宁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焦凯先生,1975年2月出生,博士,金融学专业。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运行部经理、总监助理,交易管理部总监助理、副总监,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秘书,理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党办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14年3月至2017年2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主任;2017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部总经理;2019年12月加入华泰证券,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2020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焦凯先生持有公司500,000股A股股票。焦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王翀先生,1972年11月出生,硕士,计算机、金融专业。1995年7月至2003年3月任中国银行资金部/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科员;2003年3月至2007年5月任中国银行伦敦分行欧洲区域资金业务风险内控中台主管;2007年6月至2010年1月任JP摩根证券利率衍生产品及固定收益风险团队主管;2010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英国)风险合规官;2014年12月至2022年1月任本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目前,王翀先生兼任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Huatai Securities USA Holdings,Inc.董事、Huatai Securities(USA),Inc.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王翀先生持有公司500,000股A股股票。王翀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孙艳女士,1972年1月出生,本科,统计专业。曾任华泰证券人力资源部业务主办、业务主任、高级经理、薪酬与福利经理;2011年4月至2014年5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至2019年3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孙艳女士持有公司80,000股A股股票。孙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2-07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或“公司”)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或“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就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对保障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2023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售3股,假设以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总股本9,075,589,027股为基数,本次配股数量按最大可配售数量2,722,676,708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798,265,735股。上述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数量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前股本数量、发行认购情况等确定。
3、假设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考虑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80亿元。本次配股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配股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的时间为准。
5、2022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6.37亿元。假设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公司2022年1-9月已实现的相应指标乘以4/3,即101.83亿元。假设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2年分别:(1)增长10%;(2)无变化;(3)下降10%。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不考虑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2023年度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份回购等其他对公司股份总数有影响的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2023年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除特别说明外,亿元
注:
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
2、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扣除了其他权益工具股息、A股限制性股票红利的影响。
3、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稀释)考虑了联营公司江苏银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 Inc. 股票期权计划的稀释性影响。
根据以上假设测算,在不考虑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将有所下降。
二、对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净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配股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配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1、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把握行业历史性发展机遇
近年来,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下,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快进与开放加速正在全方位、深层次影响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生态以及证券行业的竞争格局。随着新《证券法》的颁布实施、注册制改革试点的顺利实行与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的稳步推进等,更加成熟、稳健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正在加速构建,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跃升,证券行业迎来全面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适应更高水平和更高层次的行业竞争,公司有必要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积极打造核心竞争优势,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持续推进全业务链体系跨境一体化运作管理,打造境内外资源良性循环机制,积极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坚定践行科技赋能下的财富管理与机构服务“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致力于成为兼具本土优势和全球影响力的一流投资银行。
2、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更好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证券行业已进入扶优限劣的新阶段,监管政策积极推动优质券商做大做优做强,鼓励打造航母级头部证券公司;同时,在注册制改革、机构服务综合化加速、财富管理业务转型、资管业务去通道化等因素的叠加下,行业集中度进一步上升。另一方面,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向纵深发展,加速推进证券行业国际化进程,国内头部券商在面对外资金融机构和跨领域机构市场竞争的同时,也要积极把握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战略机遇,积极拓展国际业务、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快推进业务结构进一步转型升级。
近年来,公司依托平台化、生态化运营模式加快提升全业务链综合服务能力,打造独树一帜的品牌和影响力,实现从本土证券公司到沪港伦三地上市的国际化证券集团的跨越,境内境外综合实力稳居行业第一梯队。本次配股将在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中为公司深化落实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资本支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3、夯实资本助力转型发展,持续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证券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资本实力既是决定证券公司竞争地位、盈利能力、发展潜力的关键因素,也是证券公司防范和化解风险、实现稳健经营的重要基础。
当前,面对传统业务竞争加剧、通道业务利润大幅压缩、创新业务快速增长的行业发展趋势,证券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本来支持业务转型、推动业务创新。本次配股将进一步夯实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应对行业转型、拓展创新业务、提高盈利能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雄厚的资本支持。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创新业务模式拓展,不断丰富业务结构;巩固和提升业务竞争优势,增强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的差异化服务能力;保持信息技术的高水位资源投入,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实现科技与业务共创,打造数字化牵引下的商业模式创新与平台化支撑下的全业务链优势。
同时,随着金融风险表现形式及传导途径的日趋复杂、风险管理难度的持续增加,强有力的风险管理能力成为让证券公司走得更稳、行得更远的关键。近年来,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架构、流程和措施,各项财务及业务风险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2020年,公司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首批开展并表监管工作。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需要保持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资本规模,才能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因此,公司亟需通过本次配股充实资本,全面提升抵御经营过程中各类风险的能力。
(二)本次发行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高效的风险实时监控系统,具有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配股的发行条件。
2、本次发行符合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政策导向
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同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从建设现代投资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和推进监管转型三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明确提出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
201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引》,鼓励证券公司多渠道补充资本并清理取消有关证券公司股权融资的限制性规定,原则上各证券公司未来三年至少应通过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一次,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风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明确指出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补充资本。
2016年6月和2020年3月,中国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进一步完善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控指标体系,提升对证券公司资本配置的导向作用,推动证券行业持续稳健发展。
2019年11月,中国证监会公告《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353号(财税金融类280号)提案答复的函》,表示将继续鼓励和引导证券公司充实资本、丰富服务功能、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技术和创新投入、完善国际化布局、加强合规风险管控,积极支持各类国有资本通过认购优先股、普通股、可转债、次级债等方式注资证券公司,推动证券行业做大做强。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深化实施以及业务规模的稳健增长,当前净资本规模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需求,本次配股是公司顺应中国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1
1上述经营范围已于2022年12月3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配股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营运资金,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发展资本中介业务;2、扩大投资交易业务规模;3、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4、加强信息技术和内容运营建设;5、补充其他营运资金。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
(一)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高素质专业化的证券从业队伍。坚定打造市场化的体制机制是公司持续转型超越的重要推动力。公司以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效能为主线,打造基于平台的专业化、高素质、年轻化、国际化的人才发展模式,推动优秀人才与组织共同成长,将人才优势转换为核心竞争优势。此外,公司建立完善了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确立了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和薪酬激励机制。为支持公司科技赋能战略,公司搭建了数字化人才培养体系,推出不同层级的数字化人才培养项目。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及员工队伍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和塑造核心竞争力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技术储备
公司多年来一直保持信息技术的高水位资源投入,围绕“成就客户、创新业务、优化运营、赋能员工”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通过全方位科技赋能,实现科技与业务共创。在财富管理领域,不断迭代升级移动金融战略,以移动化、数字化、智能化为目标,致力打造千人千面的财富管理平台。在机构服务领域,以自主研发的机构客户服务数字化平台“行知”作为牵引,融券通、信用分析管理系统(CAMS系统)、INCOS赢客通云平台等串联起机构服务的各个环节,创新客户体验、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客户生态不断延展。依托于公司研发的各类先进的数字化中台体系,持续推进FICC交易台、分布式极速交易等平台建设,加速沉淀交易核心和定价能力。公司通过多年自主研发积累形成的技术底蕴,为打造平台化、体系化的竞争优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市场储备
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综合证券集团,具有庞大的客户基础、领先的互联网平台和敏捷协同的全业务链体系。公司以客户需求为核心,通过物理平台和互联网平台,为个人、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证券及金融服务。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量自2014年以来多年保持行业第一;股权承销业务、债券承销业务、并购重组业务均位居行业第一梯队;公司移动终端“涨乐财富通”日均活跃用户数长期位居券商类APP首位。
五、公司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配股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财富管理业务、机构服务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和国际业务。公司坚定践行财富管理和机构服务“双轮驱动”的核心战略,在科技赋能下不断提升数字化运营能力,综合实力稳居行业前列。
(1)财富管理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期货期权经纪、金融产品销售、基金投资顾问、资本中介等业务。证券期货期权经纪业务方面,主要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债券、期货及期权等,提供交易服务。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方面,主要向客户提供各种金融产品销售服务和资产配置服务,相关金融产品由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管理。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方面,主要是接受客户委托,在客户授权的范围内,按照协议约定为客户做出投资基金的具体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选择,并代替客户进行基金产品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资本中介业务方面,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多样化融资服务。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等。2022年1-6月,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3.96亿元,利润总额43.88亿元。
(2)机构服务业务
机构服务业务主要包括投资银行业务、主经纪商业务、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和投资交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权承销、债券承销、财务顾问和场外业务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承销及保荐费、顾问费等。主经纪商业务主要包括为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等各类资管机构提供资产托管和基金服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基金托管费及服务业务费。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主要包括研究业务和机构销售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各类研究和金融产品的服务收入等。投资交易业务主要包括权益交易、FICC交易及场外衍生品交易,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权益、FICC产品和衍生产品等各类投资收益等。2022年1-6月,公司机构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17亿元,利润总额8.09亿元。
(3)投资管理业务
投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及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等。投资管理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管理费、业绩表现费及投资收益等。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管公司”)参与经营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一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截至2022年6月末,华泰资管公司资产管理总规模5,016.13亿元。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紫金投资”)开展私募股权基金业务,包括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与管理。截至2022年6月末,华泰紫金投资及其二级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续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计23只,合计认缴规模526.26亿元,合计实缴规模425.68亿元。
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持有两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基金”)和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柏瑞”)的非控股权益,通过其参与经营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截至2022年6月末,南方基金管理资产规模合计16,984.81亿元,华泰柏瑞管理资产规模合计2,936.25亿元。
(4)国际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持有的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华泰证券(美国)有限公司、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AssetMark”)等经营国际业务,业务范围覆盖香港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公司的香港业务主要由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经营,包括股权业务平台、固收业务平台、个人金融平台、基金平台和旗舰投行业务。公司于2016年收购AssetMark。AssetMark是美国领先的统包资产管理平台,作为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为投资顾问提供投资策略及资产组合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资产托管等一系列服务和先进便捷的技术平台。国际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经纪佣金、承销保荐费、顾问费、利息收入及资产管理费等。2022年1-6月,公司国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1.63亿元,利润总额12.58亿元。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技术风险等。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作,根据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以全员、覆盖、穿透为核心理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健全有效、职责定位清晰,各层级有效履职;公司制定了风险偏好和容忍度体系,与公司发展战略有机结合,建立了多层级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覆盖业务经营及管理的各环节;公司大力推进集团化风险管理技术系统的建设,构建集中、时效、量化、穿透的风险管理技术支柱,提升集团风险管理效果,进一步增强集团总体风险识别、量化评估和控制的能力。公司将各子公司纳入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探索构建有效的子公司风险管理模式,大力深化专业风险条线集中统一穿透管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相关风险,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2、扎实推进公司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坚持市场化、开放化的发展思路,以平台化运营为核心依托,打造科技赋能下的财富管理与机构服务双轮驱动、跨境联动、生态互动的全新商业模式,用“投行基因+全业务链”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和对战略性领域的高水位投入,在重点客群、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形成显著的领先优势和品牌影响力,致力于做行业变革创新的先行者和可持续发展的推动者,成为具有创变活力与科技特色的一流投资银行,不断塑造面向未来的数智化发展核心竞争力。
3、强化风险管控,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充分认识到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始终坚持和践行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业文化。公司将以管控业务风险为核心主线,以并表监管为抓手,用数字化的方式全面推进各项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业务和领域风险评估与管控,深入排查业务风险来源,强化业务前瞻性风险分析和底线管控。进一步夯实跨境一体化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为集团国际化提供坚实保障。坚持科技赋能,推进风险管理数字化转型,打造体系化、平台化、境内外一体化的风险管理平台,不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及效率。
4、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公司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健全并不断完善规范合理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推进公司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公司优良科学的决策能力。凭借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卓越表现,公司2021年度MSCI ESG评级从BBB级跃至A级,实现连续三年提升,为目前境内券商的最高评级,也是境内证券行业的首家A级公司。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控力度,提高投入产出比,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
5、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除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计划进行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可能导致公司不符合净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充分贯彻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2-07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周易先生经选举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的任期相同,即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周易先生是公司执行董事,将从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按有关规定和制度确定。
特此公告。
附件:周易先生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
周易先生简历
周易先生,1969年3月出生,本科,计算机通信专业。曾在江苏省邮电学校任教,曾在江苏省邮电管理局电信中心从事技术管理、江苏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从事行政管理,曾任江苏贝尔通信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富欣通信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07年2月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2007年2月至2007年12月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07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11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2016年6月至2019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2019年3月至2019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委员;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党委委员;201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党委委员。目前,周易先生兼任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Inc.董事、Huatai Securities (Singapore) Pte. Limited董事、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周易先生持有本公司720,000股A股股票。周易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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