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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 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庞世洪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身体原因,庞世洪先生申请辞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庞世洪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一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庞世洪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世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5,000股,通过深圳市华德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84,000股。庞世洪先生离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的相关承诺。

  庞世洪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庞世洪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立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廖立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规则》《一号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胡鹍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482 1649

  邮箱:ir@szyhlo.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大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

  廖立生先生简历

  廖立生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会计师。自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师;自2007年7月至2009年5月任南太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自2009年5月至2013年5月任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自2013年5月至2022年4月任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自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自2022年12月22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廖立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85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庞世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160%,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庞世洪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股,拟减持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0529%。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截至2022年12月29日,庞世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股份3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05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完成。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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