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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 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国有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

  2、 本次国有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

  3、 本次国有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珠海市国资委批准,目前双方尚未签署正式非公开股权转让协议;

  4、 本次国有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还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基本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鹰股份”)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发来的《关于航空城集团拟非公开协议转让19.46%宝鹰股份的通知》,航空城集团将持有的宝鹰股份295,085,323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6%)非公开协议转让给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尚未签署。

  航空城集团为珠海市国资委国有独资公司。2020年1月航空城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价格5.48元分别受让宝鹰股份股东古少明、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宝鹰股份295,085,323股股份;2022年1月,航空城集团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74,951,772股;截至本公告日,航空城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70,037,09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00%。

  本次非公开协议转让前后航空城集团及大横琴集团持股情况如下表:

  

  二、 本次国有股份协议转让双方基本资料

  (一)转让方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90511640C

  3、法定代表人:李文基

  4、公司住所:珠海市金湾三灶镇澄机场集团办楼

  5、注册资本:122,808.458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9年07月02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航空业投资、建设与运营及配套服务业,会展业,建筑业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现代农业及相关服务业,实体产业投资和运营管理,信息咨询,物业代理,企业管理。

  9、主要股东情况:珠海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受让方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8630990W

  3、法定代表人:胡嘉

  4、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8-29层

  5、注册资本:1,021,130.22113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9年04月23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管理;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污水处理等。

  9、主要股东情况: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 本次国有股份协议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国有股份协议转让,公司国有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 本次国有股份协议转让,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主营业务等情况不会发生变化,对公司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 本次国有股份协议转让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一)本次国有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珠海市国资委批准。

  (二)本次国有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转让方做出的承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航空城集团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人,承诺自宝鹰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宝鹰股份股票36个月内不予转让。该承诺正在履行中。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包含有上述通过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航空城集团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和规定,没有任何违规行为。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航空城集团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尚未签署,具体转让方式、转让数量、转让价格等信息尚未最终确定,该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航空城集团本次协议转让遵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深圳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本次协议转让价格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航空城集团拟非公开协议转让19.46%宝鹰股份的通知》;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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