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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邱卓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期限、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经营发展需要、实际情况与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期限、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期限、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7,465,064.1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议案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900.00万元,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议案六: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2-003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13:00在公司四楼高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春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7,465,064.1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900.00万元,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7,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2-004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

  期限、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期限、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期限、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4号)核准,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40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353号),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6,000万股变更为8,000万股,营业期限由2017年06月至2067年06月22日变更为长期,公司注册地址由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官塘河路27号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39号。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2-005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源卓镁”)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47,465,064.19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320,360.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35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根据容诚专字[2022]230Z3199号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2月22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47,465,064.19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47,465,064.19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

  本次拟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247,465,064.19元,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7,465,064.19元。本次拟置换事项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二)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置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事项,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12月22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47,465,064.19元。

  (三) 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47,465,064.19元。

  (四)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30Z3199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此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3199号;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2-006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0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320,360.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35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人民币263,970,360.29元。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超募资金使用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包括尚未使用的项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前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资金来源

  本次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五) 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 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购买相关产品的发行方及与签订协定存款协议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标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0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0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0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0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2-007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9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320,360.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35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26,397.04万元)的29.93%,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支出。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900.00万元,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9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900.00万元,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该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7,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9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93%,未超过30%。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7,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9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93%,未超过30%。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90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7,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9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900.00万元,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同时,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2-008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

  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计划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320,360.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35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加强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确实有效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周期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采购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包含背书转让及自开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自有外汇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填制内部用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资金付款审批表履行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自有外汇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3、(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公司财务部按月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建立明细台账,待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到期后由公司一般账户自有资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先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到期款项。支付完成后,财务部编制已支付的汇总明细表报送财务总监审核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财务总监审批、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申请通过后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入公司一般账户;(2)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财务部对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建立明细台账,并按月汇总使用外汇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报送财务总监审核,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财务总监审批,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于办理自有外汇支付款项的当月,按照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申请通过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5、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及置换情况汇总表,抄送保荐机构。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此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2-009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01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01月16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1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01月09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成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璎珞河路139号四楼高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 上述议案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出具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2023年01月13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01月13日9:00-11:30、13:30-16:00。

  3、 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39号证券投资部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波

  联系电话:0574-86910030

  传真:0574-86910030

  邮箱:wangjb@nbxingyuan.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39号证券投资部

  5、 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会。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398”,投票简称为“星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01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3年0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01月16日召开的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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