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参与设立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二期基金的议案》,同意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与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人共同投资设立长三角协同引领(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三角二期基金”)。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上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根据董事会决议,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了《长三角协同引领(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长三角二期基金目标规模100亿元,首期认缴出资额为71.032亿元,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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