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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山东丽驰部分股权履约进展情况公告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3-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期交易概述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山东丽驰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青岛富路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富路”)转让持有的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丽驰”)32%的股权,转让价格为30,745万元,支付方式为分期现金支付。同日,公司与青岛富路签订了《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青岛富路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000万元,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12,000万元,第三期股权转让款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8,745万元。同时,为确保股权转让协议的执行,青岛富路唯一股东德州富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路投资”)将其持有的青岛富路2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履约担保。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7)。

  二、股权转让款回收进展

  2020年12月11日,青岛富路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10,000万元,富路投资持有的青岛富路20%股权已质押给公司。2020年12月15日,山东丽驰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1年12月31日前,青岛富路支付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12,000万元,累计支付股权转让款22,000万元,占转让价款总额的71.56%。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青岛富路流动资金出现暂时困难,截止本公告日,仅向公司支付了300万元股权转让款,未能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足额支付第三期即股权转让尾款。公司将立即向青岛富路发《催款律师函》,催促其尽快足额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否则公司将采取必要的法律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三、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青岛富路尚未足额支付股权转让尾款人民币8,745万元,公司正积极督促青岛富路尽快履行付款义务,必要时将根据《协议》相关约定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若青岛富路仍未履行付款义务且主要质押物出现重大不利情形,剩余股权转让款将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整体经营业务运行正常,上述转让款逾期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形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后续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3-002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威能涉诉等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民事诉讼情况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威能”)主要涉诉案件共26起,其中5起案件已判决广州威能胜诉,广州威能已申请执行;5起案件进入一审阶段;16起案件处于立案未审理。

  2、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46,301.05万元

  ● 广州威能被职务侵占情况:广州威能近日收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正式告知“广州威能被职务侵占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法院对民事诉讼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以及广州威能被职务侵占一案处于立案侦查阶段,公司目前尚不能判断对广州威能业绩承诺期间的业绩实现情况和对公司本期以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威能自2021年底以来,就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高的分销商客户分批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现就广州威能累计涉诉以及根据其中两家被告方提出异议和法院审理情况向公案机关报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目前广州威能涉及民事诉讼案件主要为其与分销商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即自2021年底至今,广州威能就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高的26家分销商,分批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46,301.05万元,其中,广东宾士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宾士)和天津博威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威)两起案件相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临2022-033)。主要情况如下:

  1、诉讼案件当事人

  原告: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

  被告:兰溪市华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瑞动柴油机有限公司、广州普莱斯科技有限公司、兰溪市翔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安飞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尊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湖南弘文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全荣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宾士和天津博威等26家分销商。

  受理法院: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案件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

  广州威能已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合同义务,但截至起诉之日,被告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所有合同的付款义务,尚拖欠原告合同款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威能分批次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对被告的合同纠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46,301.05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方承担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等违约责任;(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累计诉讼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威能累计涉及分销商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广州威能被职务侵占报案的情况

  广州威能自2021年底以来就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高的分销商客户分批向法院提起追偿欠款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2022年5月16日,广州威能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对广东宾士和天津博威追偿欠款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2022年6月底,公司收到两案被告方就其2018年与广州威能的部分交易提出异议的相关资料,公司当时需进一步核实两家被告方提出的异议的真实性,尚不能判断可能对诉讼结果产生的影响,以及诉讼结果可能会对广州威能当年的业绩实现情况产生的影响。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相关内容(公告编号:临2022-026)。

  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广东宾士和天津博威两家被告方对约3,300万元的欠款以应诉证据提出异议,表示这部分交易所涉购销合同或协议,系在广州威能时任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邵剑梁及相关人员的安排下由被告方与第三方签订,被告方实际并未收到相关货物,与广州威能不存在真实的货物交易,所以不应该向广州威能支付相应的欠款。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临2022-033)。

  为此,根据广东宾士和天津博威两起民事诉讼案中被告方提出的异议,以及法院审理的情况,针对存在的相关问题,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广州威能向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报案。

  近日,广州威能收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认为广州威能被职务侵占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工作,亦将持续跟进后续进展情况。

  四、诉讼和刑事报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止2022年9月30日,广州威能涉诉的26家分销商尚欠广州威能46,311.94万元,广州威能已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960.22万元,鉴于法院对民事诉讼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以及广州威能被职务侵占一案处于立案侦查阶段,公司目前尚不能判断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由于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广州威能存在不能全额收回诉讼所涉欠款的风险。

  2、若存在异议的交易被认定为不具备商业实质,则存在对广州威能在业绩承诺期间的业绩实现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3、由于广州公安局番禺分局已就广州威能被职务侵占一案展开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工作将可能会对广东宾士和天津博威两起案件的民事诉讼程序产生影响。

  公司将根据法院对相关诉讼案件的审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亦将根据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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